反垃圾邮件立法在即 减少垃圾邮件 有望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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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讯】自由时报 文╱JANUS

 只要你拥有一个电子邮件信箱,相信一定也会为了信箱里头泛滥的垃圾邮件感到苦恼,根据去年11月1日到8日,由Twia台湾网际网路协会所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中显示,每天所收的邮件中,平均有一半以上都是垃圾邮件的电子邮件使用者就占了68%,而更有27%的邮件使用者,甚至每天收到的垃圾邮件高达90%!

 垃圾邮件已经成为ISP业者及使用者的噩梦,政府也有心要立法来管理垃圾邮件,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筹备处和电信总局所研拟的“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由行政院审核。

 另外一项由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SOSA )与立法委员陈建铭共同提出的“滥发商业电子讯息管理法”草案,也已经通过交通部电信总局的认可,提交立法院审核中;不论哪一项法案可以通过,如果顺利的话,预计今年我们就会有一个可以管制垃圾邮件的依据。

 垃圾邮件立法通过对我们有什么好处?最大的重点就在于一般的邮件接收者将有拒绝接收垃圾邮件的权力,而且,也不用再像现在每天看着信件的标题,凭直觉猜测哪些信件是垃圾邮件,哪些不是。

 以“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来说,未来垃圾邮件发送者,所发送的信件必须要符合以下四个要点:
1.提供收信人得选择不再接收来自同一发信人同类邮件之机制。

2.于邮件主旨栏加注“商业”、“广告”、“ADV”或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足资辨识其为商业电子邮件之标示;但发信人事前已获得收信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3.提供正确之信首资讯。

4.提供发信人之团体或个人名称及其营业所或住居所之地址。

 以这个角度来看,目前我们所收到的垃圾邮件,几乎95%以上的邮件都为不合法的垃圾邮件;因此,未来一般的使用者或是ISP业者就可以依照法令的规定,向这些垃圾邮件发送商求取赔偿。

〈法令观点1〉
法令真能有效规范垃圾邮件?

 要反制垃圾邮件滥发的现象,绝对不是光靠一条法律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这至少是一个可以期待的起点,目前学界及业者都有一个共识,认为反制垃圾邮件,至少要从三个面向做起,而依三者的重要性排列如下:

1.邮件服务提供者的自律:
 邮件服务的提供者包括有提供付费或是免费POP3信箱的ISP业者,或是Webmail形式的服务提供者。
 这些服务提供者必须要有能力过滤垃圾邮件,以及要有技术能够监控并且限制大量发送垃圾邮件者的真实身份。

2.法令的规范:
 法律是作为技术面的辅助,ISP业者负责第一道过滤把关的技术,而法律的作用在于建立起一套规则。

 业者得以向那些垃圾邮件的大盘商求偿,消弭目前这些垃圾邮件商几乎无限制的滥发情况。

3.发送成本回归垃圾邮件发送者:
 最终的目的,是希望能订定合理的垃圾邮件的价格制度,每发一封信,垃圾邮件业者应该付费给邮件服务提供者多少价格,由成本上来抑制目前垃圾邮件的数量。
 当垃圾邮件纳入商业体系的规范之内,邮件成本的观念建立之后,滥发的现象才能真正有所节制。

〈法令观点2〉
两条草案,把关的机制不同

 目前正在审理的两条草案:“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及“滥发商业电子讯息管理法”草案,在内容上大同小异,除了“滥发商业电子讯息管理法”草案将手机的垃圾简讯也纳入管理办法,以及两者对于垃圾邮件的求偿金额有所差异之外,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两者对于垃圾邮件业者“第一次”发信的方式,有不同的立场。

 以“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来说,采用的是“OPT-OUT”(选择退出 )的规范,业者在第一次发送商业广告信件的时候,它可以不经由对方的同意,就将信件寄送到对方信箱,但是在这一封信件中,必须要有让使用者可以选择不要再收到类似信件的机制,这就是所谓的“OPT-OUT”。

 至于“滥发商业电子讯息管理法”草案,采用的则是“OPT-IN”(选择加入 )的机制,则与前述的机制恰恰相反,业者不得随意发送广告信件到使用者的信箱,必须使用者先在业者的网站上勾选同意收到这些广告信件,业者才能发送第一封的广告信件给对方。
“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是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筹备处委由台湾网际网路协会及法界人士草拟的,而台湾网际网路协会则是由国内各家ISP业者所组成;“滥发商业电子讯息管理法”则是由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与立委所提出,所以前者的立场是站在电子商务的推动为出发,而后者则是站在一般消费者、网路使用者来考量。

 不过这两条草案也并非相互对立,双方正在研究是否能将两条法案整合为一的可能性;毕竟,双方共同的目标还是希望能够遏止目前垃圾邮件泛滥的严重状况,希望能归还使用者一个干净的邮件使用权。

〈3C小辞典1〉
什么是垃圾邮件?

 我们成天收到垃圾邮件的种类有很多:色情光碟广告、软体大补帖、传销商、选举政治、恶意谣言,还有些带有病毒或募软体的诈骗信件,也被我们归类为垃圾邮件。

 但是,当垃圾邮件遇上立法,我们可能要重新认识“垃圾邮件”这四个字的定义,以“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内所规范的范围来说,该法案仅针对涉及商业行为的邮件进行规范,换句话说,像是竞选文宣、公益广告,都不在这个法令的规范之内。

 至于像是病毒信件或是诈骗信件,没有列在管理条例中的原因倒不是立法者并不重视这些现象,而是因为国内目前已有“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对于恶意破坏个人电脑资料的行为已有严加管理,所以不需要重复规范。

〈3C小辞典2〉
垃圾邮件哪里来?

 每天接收这么多的垃圾邮件,你有没有想过,是谁发送这些垃圾邮件的呢?相信你也曾经收过类似以下描述的垃圾邮件内容:“在家工作系统,只需一台电脑、网路、邮件软体即可,月入丰富…”、“只要你会打Word文书处理,你就可以利用多余的频宽赚钱…”,其实这些都是目前垃圾邮件大盘商在征求下线的招募信。

 目前垃圾邮件的体制为垃圾大盘商由客户那边接到案子,然后将案子转发给下线,然后这些下线就要各凭本事,想办法发送大量的垃圾邮件出去,然后依照信件的点阅率来收钱。

 因此,你就会看到我们收到的垃圾邮件充满了各种耸动的标题,甚至内容主要都是网路的转寄文章,只是在信末附上一个不相干的连结,目的就是要骗取你点选到特定的网页,至于广告是否有成效,则不是这些下线的发送者所关注的重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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