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辛:科技大厦“变”成“洗浴中心”

梁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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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9日讯】利用五千多万元国家科技贷款和地方科技三项经费等建成的“太原科技大厦”,由于被少数人弄虚作假、无偿转让给当地一家民营企业,致使国家的五亩“黄金宝地”变成了“私有财产”。大厦建成后,没有用于科研机构交流的场所,却成为太原市一个集餐饮、娱乐、洗浴和按摩等为一体的“洗浴中心”。后来虽经揭发曝光,但解决起来却举步维艰!

太原科技大厦原是1992年太原市计委批准立项建设的项目。立项文件明文规定,建成后的用途是为引进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咨询、交流和服务。

由于当时市财政缺乏建设资金,该项目采取合资方式进行建设。而太原市原科委下属的各单位中,只有科学器材公司(简称“科器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因此,科委决定以三千余平方米国有土地及部分现金作为投资,由科器公司占股55%,与香港福港拓展公司合作;港方以现金和部分实物入股。

到了1993年4月,因港方投资未落实,合作开发科技大厦建设项目的外商被更换为香港增熙置业公司。之后,合作双方共同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中外合资企业——太原天隆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隆仓公司”)。科器公司占股仍为55%。太原市原科委派计划处处长刘某代表科器公司出任天隆仓公司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天隆仓公司成立后,新港方的投资同样未能到位,因此科技大厦的建设,主要靠原太原市科委科技三项经费等支撑。从1993年4月天隆仓公司正式成立算起,到2001年9月“天隆仓大厦”正式落成,国家通过科技贴息贷款、科技三项经费、土地优惠、费用减免等形式先后投入到天隆仓大厦的资金达五千多万元。

不料,从始至终一直以“科技”名义建设的天隆仓大厦,在落成后并没有用作科技开发,却变成了“宾馆、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及“写字楼”。大厦建成后,没有给科技人员和科技部门留下一寸活动场所。目前在大厦办公的科技局下属单位——太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原本在拆迁场地内有数百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被拆迁后却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天隆仓写字楼的部分房间作为办公场所。

如今,坐落在太原市最繁华的地段的天隆仓大厦,正面悬挂的巨幅“洗浴中心”招牌格外显眼。夜幕下不断闪烁的“洗浴中心”七彩霓虹灯,成为这个十字路口的一道亮丽风景,招徕四面八方的顾客。

全赖一纸文件引发一串荒唐事

太原市科技大厦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偷梁换柱”,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主要是缘于大厦建设过程中,代表原太原市科委承建的科器公司的55%国有股权,已通过一个违规的科委“21号文件”,全部无偿转让给了名为山西科摩咨讯公司(简称“科摩公司”)的民营企业。

原来在1993年5月天隆仓公司成立后,公司负责人刘某首先以山西省科委下属的山西科发实业总公司的名义,向天隆仓公司借款三十万元,然后从山西科发实业总公司把这笔钱拿回来,再利用自己担任天隆仓公司法人代表的特殊身份,把天隆仓公司二十一万八千元的寻呼设备与这三十万元现金一起,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科摩公司”,刘某自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1994年6月,在太原市原科委主要负责人出差期间,一位副主任在既没有请示主要领导,又没有经过集体研究,也没有告知和征求科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起草和签发了一个“科委21号”文件,将科器公司在天隆仓公司中的股权全部“无条件”转让给科摩公司。

违规的文件 引发了一连串违法事

——有关部门为国有资产的“无条件”转让一路开绿灯。太原市原外经委和工商局在没有认真核实,并且缺少资产转让协议等重要证明的情况下,批准将科器公司股权无条件转让给科摩公司,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科摩公司原本是由天隆仓公司的借款和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成立的“子公司”,但“21号文件”的出台,使政府为扶持科技大厦而低价出让的国有土地被“无条件”转让给后者,使这家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注册时的五十一万八千元陡增到八百多万元,科摩公司成为天隆仓公司的控股方。

——原本是太原市科委建设的“科技大厦”现在变成了民营“集体”企业的营利场所,包括五亩“黄金宝地”在内的几千万元国有资产经过十年开发变成为“私有财产”。

——为解决天隆仓大厦所在地原有36户居民的住房问题,注册性质为合资企业的天隆仓公司在另一个住宅小区购买了部分房屋给这些住户居住。几年后太原市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按规定应该交给市房管部门的数百万购房资金,却交给了天隆仓公司。

科技大厦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

据悉,“21号文件”出台半年后,原太原市科委负责人即发现此事,曾表示要严厉查处。但不知何种原因,最终不了了之。

2003年,太原市科技局领导班子调整后,不断收到群众关于天隆仓大厦的投诉和反映,局纪检组进行了调查,发现天隆仓大厦的一半已被当作写字楼卖掉,其他部分用于开办宾馆、洗浴中心和歌舞厅等。

今年6月,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原市科委的“21号文件”,并责成科器公司和天隆仓公司依法按程式办理有关产权变更手续;但局里派出的工作组进驻天隆仓公司开展工作时,竟遭到断然拒绝。

目前,事实的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楚。11年前所谓的“科委21文件”是少数人弄虚作假违规出台的,理应予以撤销。可是科技局要求天隆仓公司依法妥善解决科器公司利益损失的赔偿和债权、债务问题,却遭到天隆仓公司的断然拒绝。眼见那麽多国有资产流失,竟没有有效机制出来纠正,令人感到困惑。

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造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却不问其通过什么手段。于是乎许多手握一定权力的“公仆”,千方百计损公肥私,贪污腐化的违法行径层出不穷;加以当局心慈手软,官官相护,包庇纵容,姑息养奸,致使为非者长期逍遥法外,做歹者日益肆无忌惮。最终倒楣的,还不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和人民之中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领导阶级”吗?如此放任,投鼠忌器,还能侈谈构建和谐社会吗?太原市科技大厦的事例,不过是已曝光的冰山一角。且看当局如何处置,也正是对中国大陆所谓法制建设的严肃考验。

--原载《议报》第220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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