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青年被公安错关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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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讯】海南万甯市南桥镇桥中村委会油河村民卓亚冲,因名字与邻村一人相差一个字,而遭南桥派出所干警无故送进看守所,关押三个多月。办案人员不进行核实,主观认为所供的同案犯就是他,硬把相差的一字改换而造成冤案。

据海南新闻网报导,卓亚冲(35岁)是油河村农民,他说,2004年11月17日晚上11点多,他同村里几个年轻人坐在家里打麻将玩,突然五六名员警冲进屋里,让他们不许动。他当时以为是派出所的人到乡里来抓赌博,自己心里想也没赌多少钱,结果他们4个人全部被带到南桥派出所。

被抓的人很快就放了,但卓亚冲却被送到公安局。公安局干警对他说,他因伙同他人盗窃槟榔苗已被逮捕了。他当时感到冤枉,但办案的员警不听他的辩解。他自始至终没有承认,却招来皮肉之苦,干警就要他承认与人一起作案偷了别人的树苗。

邻村青年外乡偷盗树苗

万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996年8月27日晚上9点多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伙盗贼到大茂镇群乐村委会林宅村,偷窃林东书和林宏川园子里的槟榔苗,骑摩托车往兴隆方向逃。

东河分局在兴隆路段设伏,将两名用摩托车运槟榔苗的嫌疑人截获。两名运树苗的嫌疑人叫郑福南和吉世强,他们供认与王亚忠、卓焕修、黄昌雄、黄开强(在逃)、阿冲等7人共同犯罪。盗走槟榔苗540株,价值人民币1524元。

“黄亚冲”被改为“卓亚冲”
万甯市公安局1996年8月28日破案,嫌疑人吉世强坦承,他第一次交代同案人阿冲是南桥镇桥中村委会油河村的黄冲,第二次交代同案人阿冲是田新村的黄良聪(也叫黄亚冲)。

办案人员没有调查核实,进而提取黄亚冲的户籍身份证明,但油河村没有黄亚聪只有卓亚冲。公安办案人员就认定同案人就是卓亚冲,并擅自涂改笔录及破案报告,将黄亚冲的“黄”字改为“卓”字,同案人黄亚冲在办案人员的笔下变成了卓亚冲。

万宁市检察院没有对公安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吉世强和卓焕修都已供认同案人是卓亚冲,检方2002年 10月22日批准逮捕卓亚冲。2004年11月17日晚上,卓亚冲同村里几个年轻人坐在家里打麻将,派出所民警赶到他家里,对他实施了逮捕。

冤假错案终昭雪
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接到卓亚冲家人的申诉书后,立即将申诉情况批转到海南省海南检察分院。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李广和亲自带领侦察监督处处长吴聿名、检察员符赞忠赶往万甯调查,终于发现真正的同案人不是卓亚冲,而是另一村庄的黄亚冲(即黄良聪)。

遭受冤狱的卓亚冲2005年2月25日才被取保候审,9月5日才撤销案件。他从被逮捕到取保候审,在看守所里足足呆了100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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