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瑜 被抽佣金比人高 贾静雯曾被谯 未付应有酬劳

人气 145
标签:

【大纪元10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幼英╱台北报导

经纪人和艺人关系是唇亡齿寒,但有经纪人仗着新人不懂演艺圈游戏规则,定下不合理条约,让艺人想后悔都来不及。

很多新人对演艺圈充满憧憬,但新人没有谈合约的筹码,有的合约订得很严苛,对新人非常不公平。

圈内最有名的就是制作人周游与干女儿韩瑜的合约,两人一签就是七年,一般经纪公司跟新人抽佣约三至四成,但韩瑜被抽佣金高于此。

也有经纪人转卖旗下艺人合约,目前当红萧蔷、黄少祺都有这样经验,但两人星运不但没有每况愈下,反而愈来愈红。

萧蔷出道不久因经纪公司黄埔经营不善,转卖给传动文化,萧妹妹当时虽心生不满,但高EQ的她并没有给新公司难看,反而开创出属于自己的演艺舞台。

黄少祺原属于美丹经纪公司,但因美丹经营不善,将公司转让给股东俞惟中,后来俞惟中成立笙华,黄少祺成为笙华一哥,因演出“飞龙在天”爆红,成为一线小生。

贾静雯被谯 未付应有酬劳

自由时报记者陈幼英╱台北报导

艺人、经纪人的关系合作又竞争,有些艺人无视合约精神,让经纪人伤心又伤荷包,甚至不得已只好对簿公堂。

艺人赖账方式很多种,最常见的是无视合约精神不给钱,一般合约默契,只要经纪人接的工作,不管双方后来是否解约,艺人都要合约精神,支付应给的抽成酬劳。

过去贾静雯就曾发生过一件事,当时她是透过某经纪人牵线,接下“飞龙在天”,但因后来双方并没有签经纪约,贾静雯只给对方四十集的佣金,不过圈内人都认为,基于职场伦理贾静雯应支付“飞龙在天”二百多集的抽成佣金。

此外,最近帮忙澎恰恰处理事情而声名大噪的经纪人林金俐也曾与艺人苏炳宪闹上法庭,当时苏炳宪与林金俐提前解约,解约书中注明苏炳宪接演的“台湾霹雳火”不在解约范围内,但戏下档了,苏炳宪却未支付任何佣金,因此林金俐决定对簿公堂,法院判苏炳宪败诉,需偿八十五万三千一百一十元。

赖账的方式除了不给钱外,也有的艺人一方面同意以较低的价钱接下活动,一方面又要公司赔偿损失,少抽点钱;也有的艺人接下戏后,因为戏未上档拿不到钱,竟要经纪公司先代垫给钱,让经纪人很头痛,却又不得不先拿钱出来安抚旗下艺人,承受很大的资金压力。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男歌手大陆演唱会热度曝光 刘德华垫底
卢广仲登陆演出突喊卡 遇敏感话题“笑而拒答”
台奥运羽球国手王齐麟认爱 与乐天女孩交往中
漫威艺术总监猝逝 “死侍”与“金钢狼”悼念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