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蒙难郑贻春 感激天下众生

郑贻春家人:郑邵春 孙秀敏 郑喻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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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讯】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天是2005年10月1日,是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从城市到乡村,张灯结彩,敲锣打鼓,男女老少喜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6周年的日子。在这本应也欣喜若狂的美好的日子里,想到我们的亲人——因其文字入狱,因其思想获罪的中国现代史专家、作家、文人郑贻春,我们不免黯然神伤。作为血脉相连的兄弟姊妹,作为熟知郑贻春品行禀赋的亲人,大街小巷的张灯结彩让我们想起了牢狱之中的郑贻春正在穿着灰色的囚服,在狭小的空间枯坐;电视上、广播里人们幸福得不得了的笑容和激越的声音,让我们想起了正在黑牢之中被众多抢劫犯、强奸犯、盗窃犯、杀人犯们包围着的文弱书生郑贻春教授……

在56周年国庆之际,我们的亲人郑贻春因其文章在牢房里囚禁了近一年之久。如果国际社会和中央政府袖手旁观、上诉无效,则郑贻春若将重判7年判决书坐满,则将是62周年国庆,而郑贻春则将是55岁的一位老人,每每想到此处,无限悲凉,哽噎喉间……

郑贻春,一个对民族和人类无比热爱的中国现代史专家、一个以和平方式写作为生的诗人、作家、一个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伤害他人的缺德事的文弱书生,在这普天同庆、欢乐得不得了的时候,被迫远离他所热爱的老娘、兄弟姐妹家人,在戒备森严的高墙牢笼之内,苦渡人生……

我们最想问的一句话就是:大哥,你现在还好吗?一语未尽,双眼泪流,呜呼哀哉!可怜可悲可叹!我们的善良耿直的爱国文人郑贻春教授正在蒙难!

郑贻春2004年12月3日失去自由以来,我们也开始关心起时事政治,也开始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政府鉴署的两个国际人权公约,根据学习心得,尤其是在认真学习宪法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5条:公民有言论和出版的自由;第41条: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条款后,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辽宁省营口市对郑贻春的羁押、囚禁、审判是违反中国宪法的,是对国家宪法有关条款的公然蔑视和践踏。果然,不久之后的一个事件验证了我们的判断和揣测: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良在下令逮捕郑贻春之后几个月,因“贪污受贿数百万元人民币、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涉嫌私放杀人犯”等罪名而锒铛入狱。朱良这个心灵扭曲、丧失了起码的道德和法律意识的腐败分子眼中的“煽动分子”真的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罪犯吗?!

在华夏大地一派盛世美景、歌舞升平、喜气洋洋之际,我们的兄长郑贻春教授却正在黑牢里苦捱人生;在某些人正在为升官晋爵、仕途无量而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之际,我们作为身陷囹圄的学者、文人郑贻春的家人则茶饭无思、悲天悯人,无奈复悲哀,悲哀复无奈!无限悲凉辛酸,在这美好的日子迸发出来:

郑贻春,一个从小到大从没做过任何坏事、缺德事的书生、文人,何以因为他的文章而一下子以闪电速度被认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嫌疑人?!

郑贻春,一个苦读圣贤之书,始终以范仲淹老先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座右铭,以诗文写作为报国途径的中国现代史学家、学者、教授,何以因他的77篇文章而获罪入狱?!

郑贻春,一个品德纯良,心灵透明的纯粹爱国独立知识份子,何以能够因其率真、无所顾忌、口无遮拦、文风的孤傲和狂放不羁而被某些人公然违宪逮捕、羁押、重判?!

郑贻春,一个作家、诗人、自由思想者和表达者,同时也是身患严重糖尿病多年的一介文人、书生,对于某些人公然践踏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道行逆施和种种怪现象,你的高贵的人格和水晶般透明的灵魂将何以面对?!

呜呼哀哉!中国知识份子的遭遇令人深思,郑贻春的遭遇令人扼腕,所有的亲人正在承受煎熬!

郑贻春,作为一名中国现代史专家、诗人、文人、教授,崇尚和平、博爱、宪政、自由、公正,他在《思想无罪,自由思想是天赋人权》等许多文章中表明了他的信仰: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所独具的自由之思想。自古流传的:识时务者为俊杰。郑贻春这个“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者,空有满腹诗书经纶,枉有满腔报国之志,只能在尺寸牢房之内,苦待明天!

郑贻春一案披露后,中国先锋派诗人杨春光先生奋笔疾书,首先勇敢地站出来为郑贻春呐喊,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家领导援助郑贻春,使其尽早无罪释放。现在杨春光先生已因郑贻春案等原因永辞人间、英年早逝,但他的慈悲、智慧、勇敢和正直高尚的人格情操,人们永世难忘!

为郑贻春呼吁呐喊的国内外人士不胜枚举,报导声援、呼吁救助的国际人权组织、新闻媒体数以百计。美联社、美国时代周刊、美国之音、华盛顿邮报、以及欧洲、澳洲、南美洲、亚洲等地的自由亚洲、新唐人、博迅、大纪元、德国之声等地的许多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以及海内外各大网站都纷纷报导和呼吁立即依宪法和人权公约释放郑贻春。

国际人权组织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等也为郑贻春一案始终给予密切关注和救援。

海内外的爱国人士如瑞典的张玉先生、日本的高洁小姐、港澳台的燕明女士、冯长乐女士、欧洲的徐沛女士等许多海外爱国华人华侨和国内的著名作家赵达功先生、刘晓波先生、杨天水先生、唐寅、杨银波和人权组织李健先生等纷纷撰文声援救助郑贻春、呼吁恢复宪法尊严。在郑贻春失去自由的近一年时间之内,无计其数的海内外朋友给郑贻春的家人打来电话,发来信件,传真和手机短信等,对于苦难中的郑家人的心灵带来稍许的慰藉。也让郑贻春的兄弟姐妹们在痛苦煎熬中逐渐认清了某些社会现象和某些人的本质!

为了求援郑贻春,我们曾远上青藏高原,伟大的藏传佛教给了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一位活佛以其慧眼、法眼透视之后对我们说:“你们的兄长的事情过程比较麻烦,但有贵人相助,最终案子能够解决得很好。”这样看来,如果我们大家能够继续做一些呼吁和救援的工作,事情应该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因其符合天道人情。

我们尤其要感激北京的高智晟大律师。高智晟先生是一位非常有水准、有爱心的法律专家,他从最苦难的陕北农村的穷孩子成长为国内外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法学专家。正是经历了“从奴隶到将军”的练狱般的磨练,高律师才成为中国正义、希望和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力量的一个化身。他大智大勇,不屈不挠,勇于捍卫宪法尊严,勇于和各种地方司法势力对中央政府阳奉阴违的行径,做不懈的努力斗争。正是高智晟律师的大智大勇、积极努力之下,一些肆意践踏宪政、侵犯人权的地方黑暗势力才稍做收敛,一些冤案才得以澄清昭雪。在高智晟律师和他的法律界的专家、学者朋友们是实现中央政府依宪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我们对此充满感激!

我们吁请天下有识之士,为了能够从根本上杜绝郑贻春安所昭示的“因言获罪,因文字入狱”的违宪现象继续发生,为了能够让胡锦涛主席所倡导的“依宪政治国”“依法冶国”“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关注和救援郑贻春及其他类似案件的当事人!这不仅仅是对郑贻春等个人的声援和支持,更是为神圣的宪法不再受到侵犯,也是为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需要!声援、救助郑贻春就是声援、救助我们自己!

中华民族和中国历史将感激大家的慈悲义举!

中国的良心和国家的宪法将记住大家的功德!

郑贻春家人:郑邵春 孙秀敏 郑喻心

郑晓春 高天霞 郑紫云 郑湘萍

母亲:周玉英(儿女代签)

2005年10月1日国庆节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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