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致函沪两报 要求为郑恩宠道歉

【大纪元11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采访报导) 受仍在狱中的上海律师郑恩宠以及其妻子蒋美丽的委托,北京律师浦志强近日发出律师函给《解放日报》,《文汇报》及两位记者,要求他们公开为03年一篇损害郑恩宠名誉的文章发表而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

这些律师函是在上个星期四开始陆续以传真,信件等形式发给上海的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以及撰写该篇文章的、《解放日报》记者陈斌及新华社记者杨金志。上述两份报章在03年10月29日刊登陈斌、杨金志所写的题为《“桂冠”背后的真相–郑恩宠其人其事》的文章,其文污辱性的言词损害了郑恩宠的名誉。

浦志强在函中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在《解放日报》和《文汇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向郑恩宠夫妇赔偿精神损失。

星期一,浦志强律师向记者表示在今年5月10日接手此案,在试图立案时遇到一些障碍,由于事件发生在03年,因此他一定要赶在两年有效期内开始该案件的工作,目前,他将暂时等待对方的正面反应。如果对方不表达诚意,他将亲自到上海立案。

记者分别打电话给两位记者和两个报业集团,陈斌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杨金志到北京出差,他新华社分社的同事说,函件已放在了他的桌面,并会打电话通知他本人。而《解放日报》及《文汇报》都表示已收到函件,但不清楚他们领导会采取什么行动,其中《解放日报》党政办的缪主任表示,他只负责把函件交给陈斌本人,其他事情他也不清楚。

据了解,自从两份报章刊登这篇题为《“桂冠”背后的真相–郑恩宠其人其事》的文章后,郑恩宠夫妇备受困扰,文章不仅称郑恩宠在上海天山内衣厂期间曾“因违反劳动纪律、长期无故旷工而被工厂除名”,还称郑恩宠是“律师界违法乱纪且屡教不改的败类”、说他“自称‘精通法律’却知法犯法”,说他“自称为民请命却巧立名目索取费用”、说他“自称反不正之风却自身道德败坏”,等等。

上述侮辱性言词贬损了郑恩宠的人格,损害了郑恩宠的名誉。郑恩宠的妻子蒋女士星期一表示,他们夫妇为此一直寻求法律帮助,但是,因为在上海没有律师敢打这官司,直到今年5月找到浦律师。

浦志强律师表示,作为记者一定要严守职业操守,他说:“我不相信对郑恩宠的这样一篇文章是仅仅出自这两个记者的内心感受,我相信以两个记者的生活经历和采访经历,他们应该没有多大机会去接触到郑恩宠,他们应该要有底线,不能胡乱说。这些事情如果说真是执行某些部门的指意,写了这样一篇稿子的话,那这恰恰也说明表示新闻自由在受到妨碍。”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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