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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集团在台共犯 二十一人落网

2005-11-29 12:0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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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刑事警察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今年6月间在高雄查获诈骗集团在台湾的成员邰大任,警方当时查获诈骗集团收购来的人头账户两百多个.清查发现嫌犯跟大陆地区的诈骗集团合作,负责在国内各大报刊登广告,大肆收购金融账户及人头电话,提供做诈骗钱财所用.

警方持续追缉,过去三个月内一共逮捕诈骗集团共犯二十一人,估计还有三十名共犯在逃.据承办员警表示:这个诈骗集团以电话、简讯或是网路讯息等方式,假装各种名目,像是“家人遭绑架”、“儿女向地下钱庄借贷”、“信用卡被盗刷”、“色情广告”、“网路援交”以及“恐吓取财”等各种手法诈骗,清查总共有两百多人受骗,诈骗金额达数千万元.

承办员警表示:许多民众多认为将个人银行账户贩卖或借给他人使用应该没有刑责问题,但其实,如果卖给或借给的对象是诈骗集团,在法律民众上也触犯刑法诈欺帮助犯罪责,将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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