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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巨港市新规定 在路口施舍乞丐得坐牢

2005-11-29 23:39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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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雅加达二十九日法新电)印尼媒体今天报导,在印尼苏门答腊的巨港,在街头随意给乞丐施舍未必会让你上天堂,但是却可能让你入牢房。

印尼网路新闻社Detikcom报导,根据巨港市即将施行的新规定,在有交通号志的路口给乞丐施舍,可能会遭罚锾五百万卢比 (约五百美元)或三个月有期徒刑。

报导中引述市政府福利办公室主任达斯瑞的话说:“这是为了使有交通号志的路口免于受到街上游童、乞丐及妓女的干扰。”

在这个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回教国家,就像许多其他印尼大城市一般,交通繁忙的路口经常拥挤着乞丐,包括小孩子,向过往路人要钱。

达斯瑞说,这些施舍的钱应该给政府登记有案的孤儿院、老人院及其他慈善机构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他说,把钱送给街上的孩童,往往只是肥了利用这些孩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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