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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县公告地价 平均调涨百分之八点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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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赵宏进台中县十四日电)台中县地价评议委员会今天审议通过九十五年度各乡镇市公告土地现值调整案及征收补偿地价补偿加成数,其中公告现值调整结果较上年度总平均调涨百分之八点五八。

台中县最高地价区段仍为丰原市第一五二区段,范围为博爱街、信义街间的中正路两侧,每平方公尺十五万七千元,较去年上升两千元。

最低地价为和平乡第七三区段,范围为台七甲与台八甲线道路用地,每平方公尺四十三元。地政局指出,此次涨幅最高的为潭子乡第一六五之二地价区段,调幅达百分之一百零二点四二,最高跌幅则为大里市第二六七之一地价区段,跌幅为百分之二十六点三六。

台中县地价及标准地价评议委员会今天举行九十四年第四次会议,县府地政局于会中表示,在整体经济景气未见明显复苏情况下,除重大开发案地区外,房地产交易仅呈现微幅波动。

重大开发案,如大里、乌日、雾峰数条新辟道路完工通车、乌日高铁台中站区、大雅中科邻近地区、太平市新光区段征收等,因建设带动发展致地价涨幅较大。

地政局表示,为配合平均地权条例修改及政策实施,经过调整,九十五年公告土地现值占一般正常交易价格平均成数为百分之六十一点四六。

在这次公告现值调整案中,九十四年公告土地现值占一般正常交易价格成数越低的区段,九十五年公告土地现值调整幅度越大。

经地价评议委员会委员听取各地政事务所报告调整情形,并充分讨论后,调整结果九十五年公告现值比九十四年总平均调涨百分之八点五八。

此外,九十五年公共设施保留地地价平均调幅较去年调涨百分之七点三二。

地政局表示,各乡镇市因道路或其他公共设施的辟建,地价显有增涨的地区,均酌予调涨,以符地价的平衡性,其邻近土地考量受公共建设影响因素强弱,做合理均衡的地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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