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总商会举办顾主与员工平等法讲座

标签:

【大纪元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奕纽约报导)昨天(14日)纽约中华总商会在孔子大厦交谊听举办早餐会。邀请费曼等六位律师主讲关于员工法律,收入规定及工会问题。

  多名中外餐馆老板及员工出席,律师亦提醒餐馆东主如何避免工会的介入,否则将会有麻烦。餐馆老板要遵照劳工法的最低工资发薪,同时备有完整的工资记录。六位律师讲解了劳工法的各项细节,并提醒餐馆老板在2006年1月1日开始,员工的时薪将会由$6升至$6.75。至于小费的分配要按照州及联邦劳工法,餐馆的老板及管理层,是不能拿取花利(小费)的。经理及厨师领取定薪的也不能取小费。另外,若酒吧的企台若以时薪$4.35计算,那就必须有至少$2.40,使相加总数保证达到时薪$6.75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

  至于包餐及膳食时间计算,纽约州法例规定每8小时工作员工,老板必须给至少30分钟的用膳时间,而且在用膳时间内,员工必须真正的是私人用膳,老板不得借口要求员工做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情。至于老板提供膳食方面的回扣,每餐最高也不能超过$2。

  关于时薪是指员工的工作时间内,包括迟到,等候的时间等,若每周超过40小时,则要计算加班费,否则又是违法,又假如以每一天工作了20小时,那当天超过了所定的10小时之外就应以加班费计算,计算单位仍以周薪作准则。管理人员除非直接参与服务客人,否则就不应分花利。

  律师还提醒餐馆老板必须有完整的员工发薪记录,这些记录要保持6年,而发给员工的报税方式应是W2表。

  遇到劳工局的突击检查,老板应表示 愿意合作,但希望有自己的律师在场。如果与员工发生纠纷,老板不能阻止员工见劳工局,否则就是违法,但老板也有权要求与员工在餐馆内洽谈。

  律师还建议餐馆老板最好避免工会的介入,否则将很麻烦。老板不能拒绝员工参加工会,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威胁员工扣除人工,也不能以答应加薪作饵,以换取员工不参加工会的活动,否则就构成了不公平的劳工行为。(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吴阿姨服务中心举行医疗讲座
中国京剧院抵台 首度深入校园
台师大校务会议投票选校长  戴海龙退出
台师大校长人选戴海龙弃权 校长谁属有变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