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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凤山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2005-12-28 20:2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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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采访报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收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报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在1996至2003年间,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省长和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田凤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坦白认罪,积极退赃,遂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田凤山一案,美国耶鲁大学讲师、关注中国问题的康正果评论说---

康正果:“一个是我们不知道这个人是属于江派的,还是胡派的,案子能放这么长时间现在突然判了,又判的不轻。至少我们可以看出来中共的高层干部有实权的人,包括像国土资源部,可以去批土地转卖给一些人,就是说肯定是很多很多人都在贪污受贿。但是看这个人犯在什么时候,是属于什么派系。也可能随着政局的变化,就是说这个人应该把他拿出来做牺牲品的时候,就给说出来了。如果说有人私保着,可能他的罪恶再大可能还会延续下去。”

现住西安的原陕西省电视台记者马晓明,也就田凤山被判处无期徒刑谈了他的看法---

马晓明:“现在所谓的这些司法审判,那实在是觉得不推出一、两个人不足以平息民愤,到这种地步才判上两个人,现在老百姓就说是一个贪官倒下去,千千万万个贪官站起来。由于有了他们贪污的受贿,才有了无数个被拆迁户、无数个老百姓无家可归,他们的房地产被强行霸占,他们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

马晓明说,这些年来他一直比较关注官方和不法开发商相互勾结的案例,田凤山一案在贪污腐败盛行的中国,只是小巫见大巫,他接着说---

马晓明:“真正的官员,专制体制他们勾结起来侵害人民、贪污、受贿、挪用挥霍的情况要比揭露出来的个案要不知道严重多少倍。”

康正果说,从田凤山一案还可以看出,中国上上下下的贪污腐败现象,不仅仅是个案,而且显示了整个制度上的腐败。

康正果:“这个人是一个从基层上来的人,出生于一个好像普通人的家庭,就是在黑龙江做基层干部起家,好像是一个表现非常好的人。是不是他这个人就是一个天生的贪官?很多人就说他可能本质上还是好的,后来一步一步随着自己地位高了,而处的关系很复杂了,就是不想下水也得下水。由此可以看出这个腐败是一个制度性的腐败。”

正因为制度性的腐败,两位接受采访的人士都表示,田凤山被判处无期徒刑,不会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他们认为,如果中国不从政治制度上进行改革,类似的贪污受贿案例还会层出不穷。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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