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银香港公司总裁刘金宝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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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报导)公诉机关指控刘金宝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贪污及受贿1500多万元人民币。个人收取772万元、收受贿赂143万元以及拥有147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分别在去年被捕的原中国银行香港副总裁朱赤、丁燕生,个人收取各211万元。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总经理及干部张德宝个人收取142万元。

香港法律界人士王有金表示:刘金宝至少要被处无期徒刑或者死缓甚至异地执刑而且其三人的量刑将会根据刘金宝的量刑来确定。他说:“根据中国的刑法规定来,尚属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可以被处死刑。那么如果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刘金宝只能是判死刑立即执行。但是因为他是高官,在中共来说,目前还有一些例外的情况,可能也会判他死缓。”

据<香港民报>星期四说:刘金宝是上海人。而这次内地最高人民法院采取移地审理,把地点确定在长春,是为了排除人情干扰,确保公正审理。

<香港开放杂志>编辑蔡咏梅说:“换个地方审是不是有政治派系的考虑。刘金宝是上海帮。周正毅那个案子,在上海审的时候就判的很轻。据我知道说,周正毅这个案子判了以后,后来他们那个上海当局自己都觉得有点没有说服力。大家就觉得很荒谬。就明显上海当地就包庇嘛!”

据<香港民报>引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表示:现时异地审判,在中国反腐重大案件审理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惯例。这样做直接的动机,是因为犯罪官员在当地都有很大的关系网,在当地审理恐怕影响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干扰审判机关的公正审理。这是中国国情所特有的司法现象。

但是他说:实际上异地审判违反了现有刑法诉讼法律制度,是直接违法的,只是法院违法没有人注意,社会对案件和疑犯的关注,掩盖了这种违法现象。此外据香港的<亚洲周刊>早前引述北京消息人士透露说:丁燕生是中共前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长丁关根侄儿。任中银副总裁的丁燕生,其实是北京在香港中银的最高负责人,党委书记也被视为负责党务的曾庆红在金融系统的嫡系。

<亚洲周刊>引述北京中银权威人士透露说:扣押他们之前,没有半点消息,案件显然是由中央有关部门直接处理的。<亚洲周刊>说:国务院监察部在深圳绕过党组织将两人逮捕,显示政府系统要收复人事权利和金融权利的失地,而幕后是温家宝领导的国务院系统与曾庆红领导的党务系统的权利较量。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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