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电)中国人大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中国私营企业普遍存在侵害员工基本权益的事件,高达八成中小非公有制企业拒绝与员工签定劳动合约。
英国广播公司引述中国官方媒体“中国日报”说,中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期对劳动法实施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一些私营企业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员工签定劳动合约,即使是依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约的一些企业,合约内容也仅只规定员工义务和雇主的权利。
报导指出,部分企业甚至出现“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发生事故企业不负任何责任”等违法条款。
更离谱的是,还有些企业在签定劳动合约时不与劳动者协商,让员工直接在空白的合约书上签字。
据报导,中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近日在十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中表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在建筑、轻工、服装、餐饮服务等密集型行业中侵害雇员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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