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川:环保局长引咎辞职的联想

黄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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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2005年12月2日新华网报导: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周生贤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贾治邦为国家林业局局长。同意解振华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免去贾治邦的民政部副部长职务,周生贤的国家林业局局长职务。

这本是中国一次正常的高层官员人士变动,新闻发布时间是12月2日下午17点45分,专门讨论中国大陆高层人士变动的民间网站“中国军政网”的网友们还在猜测出生于1949年年仅56岁身为中央委员的正部级干部(前)环保总局局长谢振华官运前途如何,是否要作为党中央重点培养的干部外放地方出任封疆大吏,毕竟地方上有至少三个省委书记级别的官员即将65岁到站退休,将空出若干个比环保总局局长更诱人的官位,谢振华是否会官运亨通?

但此次官员变动不像以往,被免职的谢振华没有留下“另有任用”的尾巴,果不其然,不到2个小时以后新华网于19点26分又推出了更重磅的新闻“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污染事件辞职”,报导中说:“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日发布的一份通报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引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通报这也就是新华社公开报导,换了别人又得是“造谣”或“泄露国家机密”,这是继“非典”时期孟学农、张文康被问则免职后又一起足以引起轰动效应的人事变动。

一种最为可信的“民间说法”是,松花江水污染已经“涉外”了,为了向友好邻邦俄罗斯做出一个妥善的政治交代,必须要有人对此负责,谢振华是在这种情况下“引咎辞职”的,引咎辞职总比被勒令免职更能给当事人留点颜面。这之前唯一的“蛛丝马迹”是前一天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的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作为一把手的谢振华并没有出席,出席的副局长王玉庆表情凝重地说,11月14日至17日,在松花江污染事故发生后的若干天里,国家环保总局没有接到吉林省环保部门任何关于这起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资讯,错过了解除污染隐患的最好时机。王玉庆用嘶哑的嗓音多次重复着这样的遗憾:在这次松花江污染事故中,正是由于吉林省环保局资讯传递不力,导致国家环保总局错过了将此次污染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的机会。

在中国官场总体印象不佳的情况下,这两年国家环保总局给我的印象并不算坏,尽管对其以罚款代替排污的做法也颇为不满,毕竟那是中国体制性问题,远不是一个环保总局能够免俗解决得了的。2003年底,中国国家环保总局自称作为一个“弱势”的政府部门能够顶住最后一个公章的压力,最终能够将由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之一华电集团作为开发方和控股方的云南怒江水坝工程生拉拖下了马,为中国保留住了仅剩的两块未开发的处女地中的一块(另一块是西藏的雅鲁藏布江流域),这里面有全国诸多水利专家奔走呼吁的功劳,也有高层权斗的迹象,但环保总局在那场阻击战中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大家都知道环保总局有一个总爱放炮的副局长明星官员潘岳,关闭六千家污染企业的言论掷地有声,主管环保全面工作的谢振华对潘岳的支援应该是肯定的。

最近,中国大陆接二连三的出现“天灾人祸”,最应该引咎辞职的绝不止谢振华一人,如果以责任大小定“应该辞职排名顺序”的话,谢振华绝不会排名很靠前。就以这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例,吉化发生的爆炸导致化学污染物苯以及衍生物硝基苯等大量流入松花江,不知吉化及其母公司中石油相关领导应该负有什么责任?

“国家环保总局没有接到吉林省环保部门任何关于这起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资讯”,吉林省环保局涉嫌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隐瞒污染资讯,其领导应该负有什么责任?就在哈尔滨下达停水通知后,吉林省和吉化两方面还都在拒绝承认是因为吉化爆炸造成的水污染,又得负有什么责任?黑龙江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在最先的停水通知中,滑天下之大稽的水网管道修理说,欺瞒普通市民又有谁该负什么责任?还有矿难接二连三的不期而至,相关的国家安监总局的领导及地方官员门又得负什么责任?谢振华的被免职更多的是为了照顾“友邦”,而中国的内部事务完全可以自行消化解决,就像哈尔滨的水污染没看相关领导承担什么责任,还在通水时分让省长喝了告知市民还不能引用的第一口水,还办了一场名为《水之情》的文艺晚会,歌颂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广大市民度过停水难关,你不得不佩服某些人丧事喜办的高超政治手腕。

在某些国人的眼里,中国人与外国人比起来天生的就是“贱”,天生的素质低,不遇到“国际影响”绝不会重视起来。在中国大陆人命是按“质”论价,2002年5月7日北方航空感受一架麦道82飞机在大连失事,机上112人全部遇难,其中有八个外国人,中国人的赔偿标准按规定是不超过七万人民币,得要“感谢党和政府”多给了点,每个中国人给了13.3万人民币的赔偿,如果买了保险,每个价值二十块钱的保单保险公司赔付二十万人民币,买了七张保单的乘客张丕林被定为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拒绝为张丕林的家属支付高达140万的保险理赔款,事实的真相任何外人不得而知,只有让历史去告诉我们答案了。可同时遇难的八名外国人你给那点补偿那可是万万不行的,最后北方航空公司私下给了外国人的遇难家属15万美元。

而在那次空难前不足一个月的4月17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架飞机也发生空难,经媒体批露一中国乘客经过“协商”赔了94万人民币,而要是外籍乘客至少都是15万美元。针对两起空难的赔偿标准官方给出的说法竟是厚颜无耻的“国内空难和国际空难赔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死在国内,外国人的生命比中国人高贵十倍,十个中国人抵得上一个外国人,中国人只有在国外不幸时才有人拿你当成平等的人来看待。能坐的上飞机的人在中国其实也算“贵人”群体了,他们所得到的赔偿远高于其他遭遇不幸的人们,中国大大小小的矿难死个人原来的赔付标准三万到八万不等,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的陕西省陈家山矿难遇难家属拿到的钱不足5万元,后矿工的生命钱涨到20万。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发生的井喷赔偿标准更是中国特色,按年计算每年7238元,封顶二十年保底十年,不足二十岁遇难者小一岁少一年,超过七十岁大一岁少一年,好象超过七十岁和不足二十岁的人都“该死”或“不该活”似的,也不知道是谁如此缺德的赔偿标准。贵州纳雍县山体滑破60多人遇难,其中大多是民工,由于被政府定性为“自然因素”,遇难者只得到政府象征性的8000元的赔偿金。2002年9月发生的南京投毒案,事后南京市政府为每个死难者赔付了1400元,只是一次火化费用和一个最便宜的骨灰盒的钱。少吗?还有更出奇的呢,如果谁在铁轨上被火车撞死了,现在铁路还在执行着1979年制定的赔偿办法,赔偿标准是300元人民币外加15斤粮票,当年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粮票在中国都已经成为历史20多年了,而二十六年前的赔偿标准还依然在实施着。

2002年底和2003年初的那一场“非典”战役,没有几个人会忘记时任卫生部长的张文康在记者招待会上对中外媒体的庄严承诺“到北京旅游是安全的”,若不是蒋彦勇医生将资讯透露给国外媒体以及有外国人因为到中国旅行感染非典,天知道会不会有后来的“疫情公开”。在央视访谈节目中世界卫生组织驻华官员告知,非典最大的教训就是资讯应该公开,让老百姓知情就可以避免恐慌。而在同一个节目中某上镜率颇高的中国政府官员竟说:“如果是我坐在那个位置上(指孟学农和张文康的位置),我也可能隐瞒,谁让中国人素质低呢?隐瞒了不出事那是最好,出事了那也就得认了。”

东北有两句俗话“吃一百个豆不嫌腥”“好了伤疤忘了疼”,非典过后不足两年,在禽流感问题上中国的卫生部和农业部的表现又一次让世人失望,2005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部长高强介绍我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和爱滋病防治工作,并答记者问。印度广播机构记者向高强提问说:“几年前爆发“非典”的时候,中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掩盖实情。

在最近的哈尔滨水污染事件当中,最开始中国政府也掩盖了实情。所以,有了这样的经验以后,卫生部在这一次向大家公布了很多的资讯,但是您是否认为,由于有过上述的一些事实,人们对你们这样的态度表示怀疑,就是说中国政府面临可信度的危机。对这些掩盖真实情况的事件你认为你们的信誉是否已经受损,在危害非常大的事件当中,人们是否应该知道正确的资讯?” 高强是这样回答的:“我可以坦率地回答这个记者,你对中国关于疫情发布的总体评价是错误的。包括2003年中国抗击“SARS”和2004年以来中国抗击禽流感的疫情,中国在资讯发布方面,一致采取的是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我们更注重的是事实,是科学,而不是道聼涂说。我不知道这位元记者先生对中国政府的疫情资讯发布方面得出的结论是出自于什么根据。但是,这位先生也提醒我,就是在疫情发布方面,要及时、要准确,特别是要加强基层疫情的监测,能够做到早发现,才能早通报。我们的疫情发布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认为中国在疫情发布方面是公开的、透明的,不存在隐瞒疫情的问题。”

而事实情况却是“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卫生部应急办公室主任陈贤义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两例发生在湖南省的不明原因肺炎情况。这两起病例均已排除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可能。”而到了11月6日就变得似是而非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称,湖南贺氏姐弟病例诊断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但不能排除人感染H5N1禽流感的可能’”,而到了11月16日卫生部又出了新的通报:“近日我国内地确定两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例。其中,湖南一例,安徽一例。患者一,贺某某,男,9岁,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结果,卫生部专家组和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判定该患者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确诊病例。”那位“患者贺某,女,12岁,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系患者贺某某的姐姐。”人已经死了,但“按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不能判定为确诊病例。”(本段引号内容均摘自新华网)而在国内媒体报导湖南贺氏姐弟染病之前,海外及香港媒体对此就已经有所报导,但只是怀疑两人感染了禽流感,中国的媒体先是封锁消息,然后是否认,最后是不得不承认,这就是高强所说的“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更注重的是事实,是科学”。

中国官员的“引咎辞职”本是一件完善制度的好事,但令人遗憾的是与中国的大多数事情一样,都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没有任何透明性和可操作性,难道只有造成重大的国际影响的涉外事件才可能抛出某个不幸的替罪羔羊来承担他应承担的责任,这是替罪羊们的不幸,更是中国人和中国制度的不幸。一个说真话都难的国家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希望?

作者为自由撰稿人,现居中国。

--转载自《观察》网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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