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教育部修订国教法 订定教科书审定选用法源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七日电)台湾教育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国民教育法修正草案,订定国民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及选用办法,为保障学生受教权益,将规定学校在学生同一学习阶段,必须选定同一版本教科书,以免出现学习衔接问题。

教育部国民教育司长陈明印指出,现行国民教育法并未授权教育部订定国民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办法,加上国民中小学教科书是依照课程纲要编辑,为保障学生能习得课程纲要所规范的各领域学习阶段能力指标,因此有必要制定教科书审定,以及阶段性选书法源。

依照九年一贯课程纲要,本国语文、健康与体育为每三年为一个学习阶段,社会、艺术与人文、自然与生活科技等领域,国小每两年为一个学习阶段,国中三年为一个学习阶段;只有数学领域,国小一至三年级为一个学习阶段,其后每两年为一个学习阶段,也就是国小六年级与国中一年级(七年级)同为一个学习阶段。

若按照教育部通过的国教法修正草案,国小六年级与国中一年级必须使用同一个版本的教科书,但国中新生可能来自许多不同的小学,小学所选用的教科书不尽相同,外界质疑教育部的修正法规,将导致许多学校出现“违法使用教科书”的情形。

陈明印回应表示,课程纲要须随着时代修正,而法规制定有其严肃性,对小六至国一的数学领域学习阶段教科书选用,如何与法规谋和的部分,教育部将再仔细斟酌细节。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