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9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政府的调查显示,05年拥有上网电脑的家庭主户达147万多个,占全港家庭住户64.6%。
统计处的住户统计调查的结果显示,个人电脑及互联网在住户间十分普及。于2005年,约1,601,300个住户家中置有个人电脑,占全港所有家庭住户的70.1%。家中有个人电脑的住户中,约1,476,500个住户(92.2%)的个人电脑已接驳上互联网,占全港所有家庭住户的64.6%。有关数字与2004年所录得的数字相若。
个人电脑及互联网服务在10岁及以上人士中的使用情况也十分普遍。2005年的统计调查显示,约3,645,500名10岁及以上人士在统计调查前12个月内曾使用个人电脑至少一次,占所有十岁及以上人士的58.8%。年轻人士、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士及学生使用个人电脑的比率较高。
于2005年,约3,526,200名十岁及以上人士在统计调查前12个月内曾透过不同媒介,包括个人电脑、可支援无线应用协定(WAP)的手提电话及个人数码助理,使用互联网服务,占所有十岁及以上人士的56.9%。
至于使用网上购物服务的情况,2005年的统计调查估计约498 200名15岁及以上人士,在统计调查前12个月内曾为个人事务而使用一种或多种的网上购物服务,占所有15岁及以上人士的8.6%,较2004年的相应数字(410 600人及7.1%)为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