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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个人伤害案去年偿金5.7亿元

2005-02-22 09:1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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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2日讯】纽约市府去年为个人伤害控告案所赔偿的金额达5.7亿元 ,其中医疗过失赔偿约占总金额三分之一﹐纽约市2004年支付的赔偿金比2003年多出1200万元。

这些个人伤害控告案范围从医疗不当、交通意外到民众滑倒﹐千奇百怪﹐控案金额居高不下﹐光医疗不当控告就花了纽约市纳税者1亿7千万元,几乎占了总赔偿金额的三分之一。

市府负责民事诉讼案例的主管李殴瑟(Fay Leoussis)在接受纽约邮报访问时举了两个医疗疏忽案例﹔一个是费南迪史(Joel Fernandez)控案,法院判市府赔偿6百90万﹔一个是艾斯皮纳(Daury Espinal) 控案﹐赔偿5百15万﹐两个病患皆诉因为医院疏忽导致病人大脑致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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