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外律师谈林牧起诉西安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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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正采访报道)因参与悼念赵紫阳的活动,胡耀邦前秘书林牧于1月17日被中国西安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五天。近日,林牧先生准备就此事向法院提出对西安公安局的起诉,并组成了包括国内著名律师张思之,高智晟在内的律师团。为此,本报记者就案件进展情况,以及起诉本身的现实意义等几个问题专门采访了律师团中的高智晟,刘军国(音译)两位律师。

据身在美国的刘军国律师透漏,现在诉状基本上都准备好了。依照中国法律,西安公安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2章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第37条: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刘律师说:“这是宪法规定中国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从单纯的法律角度看,刘律师认为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至少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但是考虑到中国社会的现实,他认为法院是否会受理这个案子都是个问题,更谈不上胜诉了。而身在中国大陆的高智晟律师更明确的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说:“诉讼的结果是明朗的……在中国这种腐败的司法体制下,当涉及到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的时候,司法是不存在的。”他更表示,一个权利正当行使的社会是不应该有所谓的敏感问题的。但是在中国凡是见不得人的事都是敏感问题,都是国家机密。

对于法庭可能不接受林牧的起诉,高律师认为这是中国一个普遍现象,所有这个类型的案件都不会有理想的司法结果,人们斗争的意义就在于这个过程。对于这样一个几乎无法进入正常司法程序的诉讼的意义,刘律师觉得,这是给中国公民一个教育。如果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站出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保障之下能够出来争取自己的权利的话,那么出来的人越多,中国政府也许会收敛它的这种肆无忌惮的剥夺中国人民权利的一种做法。

对于海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如何推动这一诉讼,刘律师结合自身谈到他自己身为海外的律师主要负担了法律文件的起草等工作,为国内的律师节省一些时间。他还谈到其所为也是要在道义上支持国内的律师。让他们可以勇于站出来,为象林牧这样的宪法赋予的基本权益都被剥夺的人打官司。而高律师对此问题回答的很含蓄,他说:“中国的司法它不自觉地发挥作用,即使偶然的发挥作用也需要外界技术刺激它,包括海外媒体的关注。”

在采访的最后对于如果中国法院不接受上诉怎么办的问题,刘律师回答说:“如果说这样的话,这本身就说明它知法犯法。我们会把这个案子送交美国国务院,国际大赦,国际法庭,联合国的人权组织等等。我们会以这个案子为例呼吁各国对中国人权现状的关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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