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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维省对恋童癖实施电子监控

2005-02-23 22:0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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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允卿编译报道)根据维省议会颁布的新法规,在恋童癖们被释放之后,他们将可能要被电子跟踪并受严格的管制。

在这项计划中,恋童癖们将受到成年犯人假释委员会的监督。其中的条例包括的电子手铐,因为它可以监视他们的行为,居住地和与孩子接触的途径。

澳新社报道,警察部长侯定(Tim Holding)22日说,我们是出于保护社区,特别是保护那些易受伤害的儿童为目的,这也是我们的首要问题。由于恋童癖们很有可能再犯,从而威胁到儿童。所以这些法律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去保护维省人不再受到伤害。这项规定的实行期可长达15年,一旦违规将会被处于5年以内的监禁。

侯定先生还表示,最新的法规将在58岁臭名远扬的犯人琼斯(Brian Jones)身上实行。他在1981年被捕入狱,因为拐带幼男,剃掉他们的头发,把他们打扮成女孩子,而且对他们施以性侵犯。琼斯在3月份将在严密的监视下被释放,但监视期仅仅到8月份结束。

琼斯的名字将被列在性侵害者的名单之中,这要求他不仅远离儿童,而且还要向警察汇报他的地址,工作详细资料还有旅行计划。但是,在他被释放之后,琼斯又于1992年强奸了一个9岁男孩和他6岁的弟弟。

反对党领袖多伊尔(Robert Doyle)说,这项立法存在问题,因为它只局限于恋童癖者。它既没有涉及重返社会的强奸犯,也没有对其他严重犯罪者例如杀人犯,纵火犯,诈骗犯和毒品交易商进行管制。

新的监视系统将对维省的性骚扰者起作用。同时依据现行的联邦旅游性骚扰法例,对在维省居住但在其他州有恋童行为或在海外有虐待儿童行为的人起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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