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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印尼修订刑法 将严禁“公开接吻”

2005-02-07 02: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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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据香港媒体报导,印尼有意大规模翻修十九世纪末,荷兰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刑法;其中最受人瞩目的是,将严禁“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接吻”,违者将可能会被求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折合新台币约一百万元的罚款;不过印尼国内已经有部分法界人士质疑,这项规定有“剥夺人权”之嫌。

据印尼司法部官员表示,新修订的印尼刑法,将包括禁止公开接吻、未婚同居、通奸,也不准公开展示或贩售色情图片及影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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