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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照顾游民 出必有车 夜住旅馆

2005-03-13 17:3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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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在荷兰连游民都出入有车,居住有楼。

荷兰北部的斯聂克市有几个乞丐,每天在固定的几个地方行乞。依照荷兰法律,乞丐是合法的行业。同样依照荷兰法律,政府有照顾游民的义务,晚上不可以让游民露宿街头。

斯聂克乞丐不多,市政府花钱盖一个收容中心,所费不赀。市政府于是替游民在旅馆租了几个房间,还雇了一辆计程车,每天晚上到乞丐行乞的地方接他们去旅馆,第二天一早再把乞丐送回行乞的地方。

市政府官员说,一天的计程车钱只要四千五台币,比盖一个收容中心划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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