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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签署主席令 反分裂法开始施行

2005-03-14 10: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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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4日电)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签署第34号主席令,公布“反分裂国家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新华网报导,第34号主席令的内容是:“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上午表决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全部内容共10条。第10条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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