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联邦众民族委员会2005年第一号声明

貌强 Maung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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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讯】缅甸军政府不仅软禁、监禁反对党派领袖,不让压倒性胜选的反对党派领袖与不听摆布的众民族武装力量参加制宪全国大会,也不准受邀参加全国大会的代表们对军政府预先制订的宪法,持有任何异议,在会里会外都不得自由或公开讨论。为此,美国、欧盟、东盟、联合国、国际特赦、人权观察等,都先后进行了激烈谴责与严厉评击。克伦族、克伦尼族、孟族、掸族、克钦族、亲族等联合组成的缅甸联邦众民族委员会,在2005年5日发布2005年第一号声明如下。

缅甸联邦众民族委员会2005年第一号声明

众民族委员会ENC(Ethnic Nationalities Council)2005年3月4-5日于克伦邦(Kawthoolei)举行季度会议,出席会议者为众民族委员会成员、顾问、ENSCC成员。会议讨论了缅甸联邦的当前政治情况。

众民族委员会ENC遵照联合国大会自1994年以来的呼吁决议:通过“三方对话”(Tripartite Dialogue),谋求解决面临的政治危机,重建自1948年独立以来被战争所撕裂的缅甸联邦。

为了寻找解决方案,众民族委员会ENC认真讨论了下列问题:
1。缅甸联邦不分裂问题
2。民族团结问题
3。缅甸联邦主权问题
4。开展真正的多党民主制问题
5。促进社会公正、自由、平等各项问题。
6。在过渡时期,军队在缅甸联邦所扮演的政治角色问题。

为达到这些目标,众民族委员会ENC力促军政府的“国家和平发展委员会”SPDC(State Pea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通过与众民族军队停战,进行政治对话。

众民族委员会ENC仍然相信:当前的全国大会(National Convention),并不像军政府SPDC所说,会导致民主。因为:

-在1990年赢得大选的政党,都不在全国大会内,实际上,胜选政党的领袖们都在监禁中。
-全国大会并不反映停战集团再三的热切呼唤:为缅甸的未来进行对话。停战集团的一些领袖,至今仍然被监禁。
-全国大会的程序不民主、不透明。对于军政府SPDC所提议的宪法原则,参加会议的代表们都不得进行自由公开讨论。即使在会外进行讨论,也被硬定为非法。

为了让全国大会能实现军政府SPDC所宣布的民主路图,为了让全国大会能反映人民的意志,众民族委员会ENC谨向军政府SPDC呼吁如下:

1。修改全国大会的程序,让与会的代表们能自由地公开地讨论军政府SPDC所建议的宪法条款。
2。释放被监禁的政党领袖与停战集团领袖。
3。允许众政党自由活动与参与制订宪法。
4。允许众民族停战军队自由组织与参与制订宪法。
5。与其余民族军队签订停战协议,允许他们也参与制订宪法。
6。废止军政府SPDC的5/96条例,允许公众公开讨论新宪法各条款。
7。允许国际社会,尤其是东盟,观察全国大会,观察新宪法所提议的备忘录与全国大选方案。

如果军政府SPDC不修改或不接受上述任何一项建议,众民族委员会ENC不得不反对军政府SPDC所建议的任何新宪法。如果军政府SPDC不容纳众民族委员会ENC所谋求的政治解决方案,军政府SPDC必须承当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敌对言行态度死灰复燃。

缅甸联邦众民族委员会
2005年3月5日

媒体请联系:
秘书长General Secretary
Dr. Lian H. Sakhong
E-mail: liansakhong@hotmail.com
Tel: + 66 – (0) 1 – 02 69 100

(编译者:貌强 Maung Chan, 缅甸华族,S.H.A.N. & Burma’s News Published by
Burma’s Chinese 的主要负责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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