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修例从简起争议

标签:

【大纪元3月20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行政会议最快会在明日(周二)审议确定新特首任期的条例草案。据了解,政府倾向草案内容“尽量简单”。

据本报了解,政府为了减少争议,有关草案主要会加入一旦特首出缺时,补选产生的特首只需完成前任的剩余任期的条文,其他具争议的问题,例如补选胜出的特首可否再连任两届等,将会留待07年特首选举的法例才处理。

虽然新特首的任期问题仍备受争议,但据了解,行政会议最快将于明日审议《行政长官选举(修订)(行政长官的任期)条例草案》内容,为减少争议及“抓紧时间”,当局提交的草案,主要会加入“剩余任期”条文,至于其他引起法律界争议的问题,包括7月产生的特首是否可连做12年,还有在特首任期届满前多久职位出缺才需要补选等问题,则暂时不会处理。

据知,政府有感筹备7月特首选举时间相当紧迫,为减低立法会“拖延”草案审议进度的机会,倾向草案内容“尽量简单”,集中处理7月这一次补选的问题。

至于其他相关的法律争议,包括7月10日诞生的新特首,其由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30日的“剩余任期”,是否计算作“一届”特首﹖若否,新特首在完成任期后是否可多做两届,即前后当12年特首等问题,今次的修订草案将不会涉及。政府已安排草案于下月6日的立法会大会上首读。

 

相关新闻
港报盼特首任期争议莫蹈领汇覆辙
曾荫权:港府考虑在台设立经贸办事处
香港在台设办事处?陆委会欢迎
民主派议员反对修订特首选举法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