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哲胜:中共制定《反分裂法》意味着什么?

洪哲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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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讯】中共推出《反分裂法》意味着欺骗、意味着霸权。

§§一、从近代史看海峡两岸不存在分裂问题

自从1945年接收台湾之后,中华民国的领域含盖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是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后来,中共叛变,窃据它的大陆地区,并于1949年自行建立自己的国家。从中共建国那一刻开始,中共就分裂了中华民国。在其后的56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单独地统治着大陆地区,而且一直没有得到人民的授权,还是一个非法政权;而瘦了身的中华民国,其政府则单独地统治着台湾地区,并且于1996年3月23日荣获台湾人民的授权成为了合法政府。

半个多世纪以来,全世界人民每天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也见证着这个由于中共叛离中华民国自行建国所造成的分裂的现实:一边是持续蹂躏着大陆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边是从1996年以后每4年就都受到人民授权的中华民国。

因此,当代史清楚表明,既然海峡两边早在1949年就被中共分裂了,当今的海峡两边当然就不存在着要不要分裂的问题。

§§二、从台湾与大陆人民所关心课题看海峡两岸不存在分裂问题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已经没有要不要分裂的问题,为什么台湾还有着火爆的统独争论呢?

这样的怀疑是有道理的。根据昨天(2005.3.25)的《世界日报》,它们的报系刚作了一次民意调查,依照往例把台湾人民分成5个类别:急独、缓独、现状、缓统、急统。这样的分类虽然有其现实的意义。但是,它把“要不要统一”和“要不要改国号”两个不同的面向混合在一起,而且把“改国号”当作“独立”,让人们觉得台湾还有“要不要从哪个国家分裂出去、独立出去”的问题。

把这5个分类改用另外的描述方式,可以更清楚地陈述事实,让误会不至于产生。例如:

急独─→不要统一,马上改国号…………… 20%─┬──┐
缓独─→不要统一,适当时机再改国号…… 17% │85% │
现状─→不要统一,不要改国号…………… 48%─┘  │95.5%
缓统─→现在不要统一,适当时机再统一…10.5%────┘
急统─→马上统一…………………………… 4.5%

(《世界日报》所公布的数字,其5项总和只有84%;这里我依照比例加以调整,让其总和变成100%。)

从这些数字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主张统一的有15%,主张不统一的有85%;主张马上统一的有4.5%,主张现在不统一的有95.5%。这就是台湾的现状。

我在这里不是要强调主张统一的在台湾是如何地居于极少数地位,而是通过这样的说明清楚点出:台湾人所关切的不是“要不要与某个国家“分裂””,而是“要不要与某个国家“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56年来每天也都见证着海峡两岸既已分裂的事实。他们心中所期待或不期待的,是台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这也表明,海峡两岸如果有分合的问题,这个问题铁定是“统一”的问题,而非“分裂”的问题。

可见,台湾与大陆是否要“统一”,确实是个问题,尽管在台湾只有15%的人倾向统一,只有4.5%的人倾向马上统一。

认识到这样的事实,某些海外华人曾经建议中共制定一个《统一法》,来让海峡两岸“统一”起来,以便完成他们的心愿,而中共也加以接受。但是,中共最后出台的却不是《统一法》、而是《反分裂法》。

§§三、中共推出《反分裂法》意味着欺骗、意味着霸权。

为什么有“统一”的问题,它却偏偏不制定《统一法》?为什么没有“分裂”的问题,它却偏偏要制定《反分裂法》?

研究中共出台《反分裂法》,当然有很多的面向可以考究。从底下这样一个面向入手,铁定很有意思──中共制定《反分裂法》意味着什么?

我一开始就指明:中共推出《反分裂法》意味着欺骗、意味着霸权。这里我来稍加解说。

中共使用“反分裂”的字眼,企图告诉全世界人民(当然包括中国人民和台湾人民):台湾还没有分裂,“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因此,处理台湾问题是它的国内问题。──这当然是骗人的谎言!

它知道台湾人民不会认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因此它推出这样的三段说词:“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这样的说法首先是违宪的,因为,依照宪法,“大陆与台湾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既然它也拥有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国”。由于只有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的国家,“中国”只能在过去作为中华民国的简称、现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实际上没有含盖这两国国家的一个“中国”。用明显违反其宪法的说词、用一个虚构的国家要来含盖2,300万人的自主的中华民国,这当然也是骗人的谎言。

中共推出《反分裂法》意味着欺骗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中共窃取中华民国的大陆地区,并不表示中华民国还得把仅剩的台湾地区拱手奉送给它。而且,感谢两位蒋总统,台湾人民也大多熟悉中共所犯的无数罪行,并且见证了“6.4”中共用坦克机枪屠杀和平示威的学生、市民,见证了它无故镇压坚持真善忍的法轮功,甚至把他们当作精神病患给予关押、加以酷刑、并进行所谓的“治疗”。正因此,2,300万中华民国的国民,除了4.5%以外,今天大家都拒绝统一。而所有这些中共是一清二楚的。

于是,它在《反分裂法》第8条中明示:在某些可以随意解释的情况下,政府“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就表明,只要它愿意,它随时都可对台动武。这种想要凭借武力把它的专政领域扩展到台湾地区的做法,当然是十足的霸权做法。

中共推出《反分裂法》意味着霸权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我在这里指证中共出台《反分裂法》意味着欺骗、意味着霸权,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要给这个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政权机关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供一份文明而且可行的《统一法》。这个法只有1条条文,前面有5个“鉴于”用来支持这个条文。

《统一法》
◆鉴于多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同)国民希望有朝一日大陆得以与台湾统一;
◆鉴于我国已经签署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同意其“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的规定,要改变台湾现状需要得到台湾人民的同意;
◆鉴于我国政府已经向国际社会承诺要“和平”崛起,要改变台湾现状需要采取和平的方式;
◆鉴于只有当统一意味两岸人民的双赢,台湾人民才会同意统一;
◆鉴于只有我国民主化、我国国民文明化才能使得统一意味双赢兹制定本法规定我国政府立即公布实施,戮力执行,不得有误。第一条:我国政府必须全力采取民主、和平手段改善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现状,改进我国人民与台湾人民的隔阂,在30年内征得台湾人民同意,进行统一。如果办不到,是总统制,总统立即下台;是内阁制,内阁立即解散。

这样的文明的《统一法》一定会得到台湾人民的赞成与支援。我想,大陆人也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在座诸位,你们认为如何?

〔发表于《反分裂法和两岸关系研讨会》2005.3.26于美国纽约市〕

──转载自《新世纪》网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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