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敖汉旗“扶贫”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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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讯】2005年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与敖汉旗政法委,对敖汉旗部分原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所谓的“扶贫”活动,被“扶贫”的一共12个人,每个人一袋白面、一桶色拉油,价值百元左右。但有一个绝对的条件:就是必须是彻底“转化者”,也就是彻底背叛法轮功。每个放弃修炼者,必须做到骂法轮功的师父、骂法轮功。

据明慧网26日报导,自从1999年江泽民出于妒忌开始迫害以来,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达1900多人(经证实),1000多人被送进精神病院,6000多人被判刑,10多万人被非法劳教拘留,无数家庭妻离子散,流离失所,几千万人受到非法迫害,十几亿人受谎言洗脑。只在小小的敖汉一地就有40多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有的甚至在短短的5年内,两次被判刑劳教并多次洗脑。

报导说,以上的12个人都曾从修炼法轮功中受益,他们都是多次因被迫害,以至于承受不住而转化。

报导列举了其中部分人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和迫害的事例,同时也指明造成他们生活贫困的真正原因。。

辛玉琴,曾两次分别在图牧吉、呼市两地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劳教,每次2年,这4年当中失去人身自由,无经济收入。

于翠华,在敖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曾被管教纪亚环多次毒打,并用狼牙棒把臀部打得黑紫色,多日不敢坐着,而后又被非法劳教3年,家中只剩下丈夫带着两个不懂事的孩子度过了1000多个日日夜夜。

胡明军,修炼前,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修炼后在建筑队(建筑工人)任劳任怨,兢兢业业,2002年被关押期间,被敲诈勒索、被迫送礼花掉4000多元,2003年7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了近一个月,他们以欺诈的手段欺骗了胡明军,并许诺“不再秋后算账”,在胡被强迫转化后又被罚款才放人,结果没几天以“案未 完结”为借口,又把其关押一个多月,后经人担保才放出。

报导指出,以上每一个被“扶贫”者都多次被罚款、绑架、劳教、判刑,有的甚至两次被劳教,失去人身自由。迫害、罚款、敲诈勒索等等,这才是造成他们贫困的真正原因。

最后报导也指出,其实中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何尝不是如此,疯狂的迫害后,再给你一点点的小恩小惠以收买人心,看上去他们得到了点实惠,但他们失去的却是永远也得不到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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