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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法院奇案 缠讼十七年刑期逾千年

2005-04-27 20: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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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协昌曼谷二十七日专电)一起缠讼长达十七年的官司终于定谳,泰国法院今天宣告,十七年前伪造文书以获取皇家勋章的嫌犯有罪,总刑期超过一千年,但其中的十六名被告中,已有八人死亡。

这起案件发生在一九八八年,十六名嫌犯包括一名当时的教育部官员与首相办公室官员,因为伪造捐款给寺庙的证明文件,藉以从教育部获得泰国皇室的勋章,并挪用捐款供私人使用而遭到起诉。

在这十七年中,法院多次开庭,今天终于定谳,被告被控十项罪名成立,所有被告的刑期超过一千年,其中一名被告就高达二千六百六十年。

不过,历经长达十七年的诉讼,其中的八名被告早已死亡,而根据泰国法律,被告服刑的刑期最多将以五十年为限,因此就算刑期相加超过千年,实际上的刑期仍为五十年。

这起案件之所以受到瞩目,不光是因为诉讼时间长久,刑期又长,其中还因为涉及高层政府官员,因此受到泰国社会的重视。其中被告的教育部官员即是负责审查捐款相关事宜,并提报可获皇家勋章的名单,而首相办公室官员阶级也相当高。

为了审理这起案件,这十七年来原告与被告双方多次交手,而负责这起案件的四名律师与一名法官也都在这些年间过世,而法院传唤的证人人数更超过百人,成为泰国司法史上的一件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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