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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庭裁定大摩赔14亿元

2005-05-20 24: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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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裁定,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必须赔偿露华浓化妆品公司老板佩雷尔曼14亿美元。

陪审团在经过近4个小时的讨论后判定,摩根士丹利应拿出8.5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本月16日,该陪审团已判给佩雷尔曼6.043亿美元的补偿性赔偿金。这样,摩根士丹利共需赔付14亿多美元。

摩根士丹利行政总裁裴熙亮在一份声明中说,摩根士丹利将努力推翻陪审团的判定。他还说,摩根士丹利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该判定不会对它的业务造成影响。

1988年,佩雷尔曼将他的Coleman公司卖给了阳光(Sunbeam)公司,而后者是摩根士丹利的客户。2001年,阳光公司因财务问题暴露申请破产保护。佩雷尔曼称他在这桩交易中蒙受了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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