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珍惜生命古今同 清代立碑禁自杀

人气: 2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郭芳绮╱恒春报导〕近年来社会浮现忧郁自杀潮,徒增家人悲伤,民生困苦的清代也常有人自杀,但迄今已一百零三年的屏东县恒春镇南门严禁自尽图赖碑记,详述相关律法条文,即是满清朝廷呼吁百姓珍惜生命,遏止自杀、诬告歪风。

钻研恒春文史、现为恒春拓真学会成员的庄继志表示,早年民生困苦,自杀率非常高,但有的死者家属容易听信别人挑拨,告官诬赖他人谋害,有的借此敛财、或宣泄情绪,再加上官府不能明察秋毫就随便抓人罗织罪名,因此造成不少冤狱。

遭人诬陷的老百姓何其无辜,而且以家人的死来换取利益更是丧尽天良、禽兽不如,为此,民间一旦发生自杀案件,清廷明令限期一个月内结案。如果有人唆使、挑拨别人自杀以此图利,或者亲人自杀的家属听从别人怂恿到官府胡乱控告,只要抓到一定严加查办。

庄继志表示,台湾清代建筑的城墙几乎也都设严禁自尽图赖碑记石碑,禁止百姓随意自杀诬告,目前全台只剩五座,南门保存得最完整,石碑上除了详述为何禁止自杀诬赖以外,并罗列相关惩处法律。

如果有人把祖父母、父母的死诬赖他人,杖打一百大板、徒刑三年,如果是其他亲人,就罚打八十板,有期徒刑二年,一旦闹上官府,查出是诬告的话,除了打一百大板,还得流放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

庄继志说,这座石碑原本矗立于西门城墙下,为清光绪二年所立,距今已有一百零三年,是一个六尺四方石碑,可惜民国三、四十年,恒春居民任意摧毁城墙,只剩这块篆刻文字的牌碑,现移往南门保存。镇公所推动古城风华再现,恒春拓真学会希望可以恢复原状,移回西门存放、还原历史。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