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揭短”我被北京护国寺中医院无辜解职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5月7日讯】我叫李侃,是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院内科一名青年医生,我于2001年8月由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分配至护国寺中医院工作。由于医院党委书记范海元、院长刘苏中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我无辜被解职,现已将人事争议官司打到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

  我于2001年7月从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与护国寺中医院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期限为2001年8月至2004年6月,在内科从事住院医师的工作,在工作期间我尽职尽责的完成了本职及医院指派的其他工作,并在2003年4月至6月抗击非典的一线积极努力工作出色的完成任务。但2003年9月却突然被护国寺中医院要求限期3个月内调离,理由是我未能一次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终止了我的工作,后经我与上级主管单位及区人事局多次反映,医院承认上述行为违法。

  首先,医院与我签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第四款“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取消其聘任资格,限期3个月调离”的规定是违法;并且在2004年6月10日 通过西城区人事仲裁委员会调解所达成的《调解书》中医院已经明确承认该条款无法律当依据。而且与我同期、先期分去的大中专毕业均出现未通过国家规定的资 格及注册考试情况,但是她们却没有遇到我这等待遇,由此可见此项条款只是医院领导目无法纪、随心所欲、肆意胡为的借口,毫无公正、公平可言。

  第二,医院利用手中职权,以限期调离、停职等无耻手段蛮横的胁迫我签下“申请暂缓办理调令”的书面承诺——是我在与医院处在不公正、不平等条件下写的毫无法律保障的文字(此书面承诺在法律面前是无效的)。医院多次声称“我自愿申请调离”是无效的。

  第三,我从2004年4月在西城区人事仲裁委员会调解所达成的《调解书》后,几乎天天前往医院和区人事局要求按照《调解书》内容执行,但医院四处推诿,毫无诚意,2004年5月医院实施科室与个人新一轮岗位聘任,但却未曾通知我,随后在二次应聘时“走过场”的将我以一纸“解聘通知书”打发,实质上是医院领导对我进行打击报复。

  医院领导贪污枉法、亢瀣一气造成国家2000万的经济损失,我出于伸张正义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而遭到如此待遇,医院领导为一己私利,置国家法纪于不顾,肆意胡为实属罕见,特请诸位朋友伸出正义之手,将这群为非作歹的社会蛀虫绳之以法。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投书:我所接触到的共产党干部就是活着的鬼 (4)
投书:我所接触到的共产党干部就是活着的鬼 (5)
读者投书:天怒人怨说五华
投书:被押上全家性命上前线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