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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税负拟采特别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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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二十七日电)台财政部今天召开赋税政策及法令咨询委员会,做出最低税负将取名为“所得基本税额条例”,朝特别法方式立法等决议。不过,对与会学者多强烈要求海外所得应纳入最低税负税基一事,并未产生共识。

税制改革首要工作最低税负制草案,财政部预定于七月十日前提报行政院,今天财政部再度召开赋税政策及法令咨询委员会,征询多方意见,今天召开理监事会的工总理事长侯贞雄也在会中要求会员尽快对最低税负提出意见,以便召开临时会,因为这次政府是“玩真的”,显示最低税负已进入最后紧锣密鼓阶段。

不过,虽然在赋税政策及法令咨询委员会的讨论中,今天产生几项决议,如最低税负制将朝特别法方式立法,法案名称为“所得基本税额条例”,为保障纳税人,尚未届满的租税减免,将不受最低税负限制,最低税负相关处罚规定,将立法规定延后一年实施等等。

但对于海外所得是否要纳入最低税负的税基,尽管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曾巨威、台北商业技术学院财税系教授黄耀辉等人强烈要求应纳入,但最后并未有确切共识。曾巨威则表示,就算这次无法将海外所得纳入,也希望未来进行所得税法修正时,可以将税法修正为属人兼属地。

对于财政部规划除了现金捐赠,其他捐赠都应纳入最低税负税基的作法,曾巨威也感到相当不以为然,他认为,捐赠避税最大宗,是对政府的捐赠,因为可以百分之百认列,所以才会有人捐灵骨塔、未上市股票等。问题的关键是在于政府为什么要接受这些捐赠,应该是政府要加强行政措施,将捐赠接纳的标准订得更严格才对。

另外,对于最低税负的税基采取正面表列或负面表列方式,会中也没有结论。虽然曾巨威认为,若采正面表列,将来会有逻辑上的问题,但因采负面表列的冲击会比正面表列大,定义也比较不明,财政部认为需进一步研究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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