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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女李文在北京状告园艺师侵犯名誉

2005-07-09 14: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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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焦兴华北京九日电)台湾知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在北京状告园艺师侵犯名誉案昨天正式进入司法审理程序,李文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一千元人民币。全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时,双方经过一番辩论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北京娱乐信报今天报导,一身白衣的李文在代理人陪伴下亲自出庭。她说,今年三月四日,她在自己住的朝阳区嘉和丽园公寓大堂正好与曾经为自己的别墅做绿化设计的冯姓男子相遇。当时冯姓男子一看到她,上前就跟她说:“你到处故意找别人麻烦,打着你爸爸的幌子到处骗人,是中国人的败类,也丢美国人的脸!”

李文认为,冯姓男子这种十分不礼貌的语言已经侵犯了她的人格权,于是提出告诉。

在法庭上,冯姓男子对这些话并没有否认,不过他认为自己的话里没有带脏字,“不算骂人”,他表示这都是李文故意挑衅的结果。他说,给李文的别墅做的绿化设计,在工程完工后,李文一直说水池漏水,不给结算剩下的六千多元,还到税务局举报说他不开发票是偷税行为。

当天除这场官司之外,李文昨天还打了另外一场官司。李文的另外一场官司也同样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

李文向法庭表示,二00五年二月十二日,她见公寓大堂门一侧卧着一条宠物狗,即四处寻找其主人,并要求狗主人把狗拴住,还提出自己的意见。但被告黄先生拒绝拴狗,并大声辱骂她。她报警后,民警到了现场。她同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黄先生公开向其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一千元人民币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不过此案昨日并没有当庭宣判。

报导说,今年三十九岁的李文,是台湾作家李敖之女,美籍华人,博士。二00二年底到北京后,短短数月内的一百多次投诉使其在中国大陆知名度迅速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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