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过路费拦住一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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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讯】今年4月26日,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的急救车在出诊抢救病人时,车上医护人员因“没带钱”无法交纳10元过路费,被当地一家收费站拦截达十几分钟,延误时机致病人死亡。此事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而收费站和医院却互相推诿责任。近日,死者家属准备将收费站和医院告上法庭。

据新华网报道,4月26日上午,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德义村57岁的农民胡凤英干农活时突然晕倒。她的家属立刻雇来当地一辆三轮车将其送往辽源市中心医院。当三轮车行至离当地友谊公路收费站约500米距离时,胡凤英病情加重,其家属拨打了急救电话。

当辽源市中心医院120急救车驶向患者发病地,行至友谊公路收费站时,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拦下交纳10元钱过站费。

据当天出诊的医生赵利强说,当时车上三人随身都没带钱。他向收费站人员讲明情况紧急,能否通融一下。但收费站坚持交费才可通行,相方僵持了一会儿。

整个过程大约有十几分钟,然而十几分钟的时间对一个急救患者的抢救来说显然是非常宝贵的。当救护车赶到胡凤英停留的地方后,医生发现胡凤英已经不行了,虽然对她进行了紧急抢救,但还是没挽留住她的生命。

只为10元过站费,延误了抢救患者的宝贵时间,此事在当地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收费站和医院各执一词。收费站认为,当天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没有错。医院认为,长期以来,救护车从来都是不收费的。

到收费站给急救车交费的三轮车司机张宝良说,收费站在这件事的处理上让人觉得太不通人情。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医院不能说没有责任,既然医院知道急救车过收费站也得交费,那么司机就应该带足了钱。

“是10元钱重要,还是人命重要?”因为收费站和120急救车的争执而延误了家人的救治,胡凤英的儿子革永富表示非常愤慨。

据了解,革永富已经找到了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准备将收费站和医院都告上法庭。
  
辽源市西宁法律服务所律师史长林认为,这件事情反映出当前很多部门在具体工作时并不是以人为本。他说,由于双方都没有把病人放在第一的位置,导致延误了患者的救治,并在事发后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这一现象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值得关注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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