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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争宠物狗 得不到狗宁愿不离婚

2005-08-02 17:3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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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讯】昨(1)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一对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存款、住房等财产分配妥当后,为了家里养的一条宠物狗的归属发生争议,两人僵持不下。妻子更坚决表示,如果不能拥有宠物狗,宁愿不离婚。最后在法官调解下,双方才达成协定。

据武汉晚报报导,家住武汉市汉阳区的张俊、王岚夫妇是出了名的养犬迷。他家养了一条金黄色的“吉娃娃”宠物狗,名叫“阿虎”。今年以来,两夫妇由于性格不和闹起离婚,在存款及住房等财产分配方面双方无争执,但两人却为“阿虎”的归属僵持不下。

张俊表示,“阿虎”是他花500元在广西购买的。现在,每天陪着“阿虎”溜弯,已经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王岚认为,自己定期为“阿虎”洗澡,为它买“时装”,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此外,自己比丈夫细心,有利于“阿虎”的成长。她她坚决地说,如果不能跟“阿虎”一起生活,她宁愿不离婚。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于是张俊向法庭诉请离婚,并请求法官将“阿虎”判给他抚养。因双方争议较大,主审法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昨(1)日,双方当庭达成自愿离婚的协定,约定“阿虎”暂时归张俊抚养,王岚每周可探视一次,若发现“阿虎”遭到虐待,其抚养权将变更给王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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