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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国会议员被以推翻政府罪名判刑七年

2005-08-09 12: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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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9日报导】(中央社金边九日法新电)柬埔寨反对党国会议员昌尼,今天被一个军事法庭以阴谋推翻政府和诈欺罪名,判处七年徒刑。

法官索尔说:“我已决定判处昌尼七年徒刑,刑期从二00五年二月三日他被捕开始。”

他说,法庭已获得足够的证据显示,昌尼和他的山岚西党同僚皮谢斯有罪。皮谢斯已在挪威获得政治庇护,所以他是被缺席审判。

索尔法官判处皮谢斯五年徒刑。

昌尼是在柬埔寨国会取消他和他的上司山岚西及第三名反对党议员波区议员豁免权后被捕。山岚西和波区则即时逃往国外。

取消这些反对党人士的豁免权引起了柬埔寨国内反对运动人士、美国、联合国和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观察组织的严厉批评。

此案被广泛的视为柬埔寨政府企图镇压异议分子。

昌尼被控筹组非法的武装团体,并且借此收取入费会。昌尼已坚决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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