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呼吁关注李建平案的通告

起起诉罪名由 “涉嫌诽谤罪” 改为 “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05-09-06 06: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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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讯】自从2005年5月26日李建平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被拘留,并于6月30日以“ 涉嫌诽谤 ”为由被批捕以来,我们一直在关注这一起因言而可能获罪的案子。但是,由于“ 涉嫌诽谤 ”这样一个罪名不应提起公诉,更由于这样一个罪名在法庭上的定罪需要严密的法律事实(证据)和充分的法律论证,我们对此案的前景抱有乐观的态度,并希望借此推动改变因言获罪的司法历史。

但是,9月2日,李建平的妻子续晖女士告知,李建平案到了淄博市检察院,而且还在8月30日将起诉罪名由 “ 涉嫌诽谤罪 ” 改为 “ 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这一事态改变不由不使我们对此案的前景深表忧虑。

众所周知,现行刑法105条的第二款是既有悖于人类文明,又公然挑战现行宪法和明目张胆侵犯公民权利的恶劣法条。其罪名之模糊和范围之随意,不但事实上剥夺了公民的言论权,而且也使公民陷于言则获罪的困境,并通过具体的司法操作让许多的言论表达者锒铛入狱。

有鉴于此,我们呼吁中国公民、中国政府、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并用切实的行动阻止新的“ 文字狱 ”发生及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进一步侵害。

附:

1、李建平档案

李建平,男,39岁,自由撰稿人,医疗器械公司董事长,2005年5月27日李建平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被拘留,6月30日以“ 涉嫌诽谤 ”被逮捕,8月30日移交到检察院,罪名由涉嫌诽谤罪改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未审判,现关押在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

2、一个因言获罪者妻子的心声

八月三十日,我的丈夫李建平被淄博市检察院批捕已经两个月了,当天下午我怀着不安的心情,给市公安局打电话,了解案子的进程。那边传来国保支队韩队的声音,我问他案子怎么样?他说让我等几天,检察院会给我打电话的。我心里一沉,知道这意味着案子已经进检察院了,必定要上法庭了!

九月二号我如约来到淄博市检察院,向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对方给我拿出一张检察院给李建平的通知,上面的罪由已经由先前的涉嫌诽谤罪改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随口问到:“ 什么理由? ”对方说案子刚送来,还没来得及看,随后就向我介绍了一些法律程序。这是他们的一贯方式,从一开始就这样彬彬有礼,从来对我们没有恶语,但事情一直在以没道理的形式发展着。

我丈夫是山东省淄博市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董事长,闲来也在网上发表文章,对时政发表一些个人法。

2005年5月25日李建平接到淄博市科苑派出所的电话,要求他去交上护照,他准时去了,晚上十一点才回来,拿回了一张护照的收到条,理由是:利用网络媒体发布反动言论,颠覆政府。

5月26日市公安局网监会来人,以查看淫秽图片为由把李建平带走,说是了解情况。

28日一早公安局送来拘留证和搜查证,并在家里搜查。拿走了李建平的几张手搞,所有有钱的存折、光票、几本通讯录和一本诗集,又到公司拿了两张手搞。

以后我又陆续的知道,拘留延期一个月,一个月后,6月30日淄博市检察院正式发了批捕书。

以上的罪由都是诽谤,我曾经多次问诽谤的对象,但对方总是以法律程序不允许为借口不予解释。那么以公诉的形式起诉李建平诽谤,的确让法律专家也感到难以解释,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就一些法律问题宁愿去听公安的解释,也不愿去咨询我请的律师的原因。

不管怎样,诽谤是因为建平在网上发表的几十篇文章引起的,这是确切无疑的,从公安的询问和查找的对象中就已经明白了。

正当我为这诽谤还迷惘时,却忽然罪由又改成涉嫌煽动颠覆政府,这也就让我气愤不已了。

说是诽谤,也可能是出于对腐败等现象的不满,或对建设清明、公正社会的急切之情所致用言过激。但煽动颠覆政府,实在是无论如何如何让人无法接受的,怎么就因为几篇文章就煽动政府了?这诽谤罪和煽动政府又有什么内在的联系?

我和建平都是在爱国爱党的教育中长大的人,对国家充满了热爱之情,对国家稳定发展充满了欣喜之情,这一点从建平的文章中就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出于对祖国的热爱,怎么会去评论国家时政,关注民众疾苦,即使是揭露腐败现象,道出不公现象,也是出于公民的责任感和良知,也是出于对祖国强大、政局更加稳定的期盼。即使有不当言辞,也是情感急切所致,对此应该妥善引导才对,怎么能轻易的动用法律,并冠以煽动颠覆政府的罪名,这不仅对建平,对于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都会感到寒心!使任何一个听到、看到的人都会感到悲哀!

这会使更多的人沉默,把不满藏与心中,对时局埋下不稳定的祸根!

我庆幸最终还得由法律来判定建平是否有罪,但这个过程对于任何人都是悲哀的,因为建平从拘留到现在已经在看守所里三个多月了,从法律程序来看,这也只是一半,我们还要再等三个月才能有公正的判决,这对我的家庭是何等的伤害!对那些关心、热爱国家的人士的心是何等的伤害!

我再次恳请淄博市当局重新审视此案,以对人民、对当局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我也热切期盼着法律能给建平以公正,给天下人以宽慰。


续晖 (李建平的妻子 )

联系电话:0533-3167720 13001506226

2005年9月3日


──转自《公民维权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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