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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二次罢免总统案投票结束 开始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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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三日电)第二次罢免总统陈水扁案今天在立法院院会记名投票,中午十二时结束投票,并开始计票,至少需要一百四十七席立法委员赞成罢免案,才能交付全民公投。

中国国民党与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强力动员党团成员投赞成票,台湾团结联盟籍十二席立委在选票上写“反对二次罢免案”后投下废票。

第二次罢免总统陈水扁案十三日上午在立法院院会记名投票,台联立委集体投下不同意票。//中央社

台联十二席立委上午十一时十三分进入议场投票,并在票匦前高举选票,齐呼“反对二次罢免”、“反对无理取闹”与“唛搁乱啦”等口号,最后拿出“反对无理取闹罢免案,唛搁乱啦”标语表达立场。

台联立委进入议场后,国民党籍立委随即拿出“挺扁就是挺贪腐”、“还民公投罢免权”与“陈水扁去留全民公投”等白色布条,并高喊“陈水扁下台”、“反贪腐救台湾”口号。

当台联立委喊出“反对二次罢免”时,国民党籍立委立即回应“支持三次罢免”,双方你来我往,但过程平和,未有激情场面。

第二次罢免总统陈水扁案十三日上午在立法院院会记名投票,立法院长王金平在泛蓝立委的簇拥下,投下同意票。// 中央社

立法院长王金平上午十一时二十九分领票、投票,国民党籍立委鼓掌欢呼,国民党籍立委郭素春(不分区)更大喊,“阿扁去留,院长决定”,引来现场一阵笑声。

王金平投完票后,国民党籍立委围着王金平,希望王金平跟他们一起比出倒扁手势,但王金平仅微笑摇手回应。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罢免总统、副总统案,须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罢免总统或副总统案经全院委员会审查后,即提出院会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罢免案成立,当即宣告并咨复被提议罢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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