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31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0月31日报导)儿科医生陈曦龄被控于报章广告推广健康产品,被医务委员会裁定专业行为失当,判停牌两个月,缓刑两年。
香港著名歌手陈美龄的胞姊陈曦龄被指于2004年以医生衔头刊登广告,推广“维特健灵医之选”产品,医务委员会指她在财务上有得益,违反医生专业守则。
此案是高等法院裁定《注册医生守则》对医生“自我宣传”的规限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后,首宗涉及医生卖广告的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