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证人出席陈光诚案重审

【大纪元11月2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采访报导)陈光诚案重审几位重要证人星期四收到法院出庭通知,律师指任何阻挠他们出庭的行为都属违法。而重审能否避免一审时的不公正现象,引起海内外的关注。

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母亲王金香、三哥陈光军及其他几位村民星期四收到了沂南县法院的出庭通知,要求他们以证人身份出席下周一陈光诚案的重审。袁伟静星期四对记者说—-

袁伟静:“沂南县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我院受理陈光诚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一案,现决定于2006年11月27日上午8点半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通知,请准时出庭作证。我今天上午十一点钟收到的,应该说很意外吧!”

与此同时,陈光诚的代表律师李方平,在星期三收到沂南县法院电话开庭通知后,星期四凌晨和助手到达山东沂南,为避免在村口被阻截的事件重演,李律师和助手在清晨时分,抄小路进入了东师古村。其后成功会见了陈光东、陈光余等几位重要证人。他们都向律师表示会出庭。

李律师说,这种情况下公安或任何机关部门阻止他们出庭都属违法—-

李方平:“假如说司法能够独立的话,法院的出庭通知就是一个非常有效力的一个法律文书,证人有义务出庭也应该出庭,任何机关都不得阻挠他到法庭作证,否则就构成妨碍作证罪。

陈光东和陈光余这两位肯定是受到了压力,公安机关都去找过他们。但目前法院既然通知他们开庭,我觉得他们应该会去,除非被限制人身自由。他们跟我讲他们会去。”

陈光军、陈光余、陈光和、陈光东和陈庚江是陈光诚的所谓同案犯,在一审前,就被分别判缓刑或取保候审,他们的证词曾被官方一审时作为定陈光诚罪的主要依据。

然而,这几位村民都分别向律师和陈光诚家属表示,是在公安刑讯逼供下被迫指控陈光诚的,其中陈光余和陈光和都曾向记者讲述事件。律师将他们列为重审辩方的主要证人,而沂南县的公安曾多次到他们家威胁他们不要出席光诚重审作证。

而同样作为证人的陈光诚妻子袁伟静至今仍处于严密监控软禁之中,这种处境令她怀疑当局通知她出庭作证的诚意—-

袁伟静:“他如果真地想让我出庭作证的话,我家门口就应该是没有人的,但现在看还是有。因为以前开庭从不会告诉我们,也不会给我们出庭通知,外界老是说它各方面程序存在问题。但现在最起码从法院的角度来说,我程序上都做到了。但最后结果能不能让去呢?因为现在的情况就是一面法院派出庭通知书,另一面就是公安在威胁证人。”

另外,律师星期四除了会见相关证人,下午办公时间内原打算到法院申请阅卷。然而在等待了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告知相关法官全部不在,要律师第二天再去。

星期五是陈光诚案重申前的最后一个工作天,律师要完成阅读案件卷宗,以及会见陈光诚的步骤。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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