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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部重申:辜家必须补足开发金持股到15%

2006-11-27 18:4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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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讯】(据中广新闻张雅惠报导)金管会发函开发金,了解辜家在开发金的持股比例,不过,开发金还没有正式回复。财政部重申,明年董监改选前四个月,辜家必须持股达百分之十五;如果没有达到目标,财政部将看到时候开发金的股权结构,决定采取何种措施,可能加码、也可能征求委托书,拿回开发金经营权。

中信辜家二少辜仲莹当时入主开发金,和财政部的协议是,持股达到百分之十五。金管会上周发函开发金,想了解辜家“实际”持有开发金多少股权,从资金流向研判持股是否属于同一人,不过,开发金还没有明确回复。而财政部关心辜家在“形式”上,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必须持有开发金达到百分之十五,才算履行承诺。

财政部重申当时的游戏规则,如果开发金明年董监改选前四个月,辜家都没有履行承诺,代表开发金还是没有持股达百分之十五的主要股东出现,到时候,官股可能加码开发金、也可能征求委托书,目的是不希望有人再以征求委托书的方式,取得超越持股实力的经营权,官股将评估到时候的股权结构再决定如何处理,官股强调,开发金的情况不会比现在差。官股目前在开发金的持股约百分之七左右,官股希望辜家能够按照当时的原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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