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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地价税尚有约10万人未缴

2006-12-14 12:3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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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四日电)今年地价税缴纳期限到11月30日止,不过,台北市税捐稽征处今天表示,截至12月6日,尚有近10万人还没缴纳,如不尽快缴纳,逾期越久,被加征的滞纳金就越多。

税捐稽征处指出,今年辖区内地价税开征约80万件,但截至12月6日,还有9万9000多人未缴纳。依税法规定,逾期缴纳税捐,每逾2天,加征税额1%的滞纳金,如超过30日仍未缴纳,除了加征税额15%的滞纳金外,还会被移送行政执行处强制执行。

至于滞纳金的计算,是自缴纳期限11月30日次日,即12月1日起算,不论假日或非假日,都会计算逾期天数,每逾2天,加征1%的滞纳金,也就是12月3日缴纳的人,就要加征1%滞纳金,12月5日加征2%,12月7日加征3%,依此类推,最高加征到15%。

而且,逾期缴纳的人,只能拿税单到金融机构缴纳,不能再使用24小时全日无休的自动柜员机、电子钱包、信用卡或便利商店缴税。

税捐稽征处进一步表示,如对税单记载资料有任何疑问,可拨税单上的联络电话向经办人查询。如果没收到税单或税单遗失,可利用电话、传真或网路向税捐处及所属分处申请补发,并尽速到金融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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