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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交通新措施 高速公路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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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汪淑芬台北二十九日电)元旦将上路的交通新措施包括:列入第二波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修正九条文;高速公路于重点路段加强取缔;新发放汽、机车车牌取消地域标识;台十七线八卦山隧道开放总重量二十一公吨以下大货车通行、调降航空兵险附加费等。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于元旦起实施条文中,有四条属提高罚锾,四条为新增罚款项目,一条是增订应坐安全座椅的“幼童”定义,明确界定为年龄在四岁且体重在十八公斤以下的儿童。

新增处罚有四项:电动滑板车、沙滩车和电动休闲车等动力载具、动力运动休闲器材于道路行驶或使用,将罚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并禁止行驶或使用。但电动轮椅、电动残障车属医疗器材,不在禁止范围内。

在车道或交通岛上散发广告物又不听劝阻者,将处三百至六百元罚锾。疏纵宠物于道路奔走妨害交通,饲主将被罚三百至六百元。

汽车装载货物行经设有地磅处却逃避过磅,重罚一万元,且强制过磅。

提高罚锾部分:单独留置六岁以下或需要特别看护的儿童于车内,罚锾由现行新台币一千元加重为三千元。幼童未坐安全座椅的罚锾由五百元大幅调高为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

汽车不依规定使用灯光,现行罚六百至一千二百元,元旦起加重为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

有灯光设备的慢车在夜间行车却未开灯,罚锾从现行的一百八十元提高为三百至六百元。

在公告禁止设摊处以及未经许可在道路摆设摊位,罚锾从三百至六百元提高为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

元旦起高速公路大执法,以交流道及服务区出入口、收费站入站前、高速公路十九处易肇事路段为重点取缔地点;增加“大型车不依规定车道行驶”为加强取缔项目。

高速公路加强取缔的高危险性违规项目包括:不依规定行驶内侧路肩、慢速小型车不依规定车道行驶、大型车不依规定车道行驶、行驶路肩 (含路肩违规超车)、任意变换车道 (含超车不当)、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严重超速 (超速四十公里以上)等七项,除酒驾外,其余六项都将使用隐藏性执法。

高速公路警察局将派出三十二部侦防车,还要改装一百五十部巡逻车,加装车载型录影机,行驶于车阵中隐藏性执法,跨越高速公路的路桥制高点也有测速摄影器材录影搜证举发。

元旦起,改装防撞杆和头灯的车主,必须由原汽车制造厂、汽车代理商,依法领有营利事业登记证或工厂登记证,且营业项目列有汽车车体 (身)打造业或汽车修理业者,出具安装证明或改装证明文件,并经监理机关检验合格,才能办理变更登记。车主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不仅可能受罚,五年以上的车无法通过每年定检。

元旦起,车龄逾十年营业大客车强制保养,新出厂机车强制加烙防窃辨识码。

另一方面,明年起航空相关新制有兵险附加费调降:国内线每乘客每航段由新台币六十元降为四十元,国际线每乘客每航段由二点四美元降为一点五美元,国际货运航线,台湾出口至欧洲、美国、非洲、中东,每公斤由新台币二点六元降为一点六元,台湾出口至亚洲、澳洲,每公斤由新台币一元降为零点六元。

新航由台湾出发至可开电子机票航点,若旅客要求开立实体机票,新航将加收每名旅客两千元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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