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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随意利用 台北一○一有立体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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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陆敬民、高嘉和、曾慧雯/台北报导〕想引用“台北一○一”大楼图像做为广告内容的商家请注意了,“台北一○一”塔楼及购物中心外观,已向智慧财产局登记“立体商标权”,台北金融大楼公司已经寄出十多封存证信函,提醒引用的业者应取得授权。

根据智慧局商标法,立体商标是指“以三度空间之具有长、宽、高所形成之立体形状,并能使相关消费者藉以区别不同之商品或服务来源之商标”,例如麦当劳叔叔与肯德基上校,而国内的台北一○一大楼等,都是受到注册保护的立体商标。

所以,如未经授权便利用一○一大楼的形状做成钥匙圈、纸镇或其他摆饰品,就是侵害了一○一大茠渐萱敿蚍陓v。据了解,一○一大楼是国内唯一注册申请立体商标的建筑物。

台北金融大楼公司发言人刘家豪表示,以纪念品为例,诚品书店目前所贩卖的“台北一○一”大楼风景明信片便未取得授权,经提醒后,对方已表示希望和解。某日系车商情人节促销方案,也因为不慎用到“台北一○一”旧档案照片,被台北金融大楼公司寄出存证信函。

从去年至今,台北金融大楼公司透过“授权”的总收入约一百万元出头。刘家豪强调,授权并非该公司主业,寄发存证信函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向对方要钱,而是提醒对方“你没有取得授权,请立刻停止”。

台北金融大楼公司公关经理谢文则说,目前未授权便引用“台北一○一”大楼图像情节最严重的要属房地产广告,该公司在这一波发出的存证信函中,也以房地产业者为主。

至于媒体基于公众利益或采访需要所进行的摄影、刊登,或信义计划区的区域照,甚至一般民众自行拍照的非商业行为,都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台北金融大楼公司并不会做无限度的扩张。

世界第一高楼入代言行列

〔记者陆敬民/台北报导〕“台北一○一”大楼现在也跻身“代言人”行列,和名模抢饭碗!

授权有价行情数万元起跳

在登记立体商标之后,如果有业者想要使用“台北一○一”大楼外观照片,甚至对其加工,以凸显该大楼的局部或全貌时,应该要付多少钱才能取得授权?答案是,会了解该个案的总销量、DM印刷张数等订出“一口价”,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间。

台北金融大楼公司公关经理谢文说,虽然计费模式尚待精算,但以最常利用“台北一○一”大楼强调质感的房地产业为例,一般广告公司或企划公司在调照片时,每张行情约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少数知名摄影家的作品则从数千到数万元不等,都是将来“台北一○一”大楼代言费的参考指标。

谢文说,房地产业者花高价请名人来代言个案,既然代言费都肯花了,将“台北一○一”大楼授权费用列入预算内,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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