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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有仁在押无法宣誓就职 周锡玮:影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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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二日电)当选台北县莺歌镇长的苏有仁因为仍羁押在台北看守所,一日无法宣誓就职。台北县长周锡玮今天吁请内政部与法务部重新检讨该案,在苏有仁尚未被判决确定前,应以无罪推论,以维护苏有仁宣誓就职的权利。他建议内政部与法务部重新讨论,避免发生适法性的问题。

周锡玮表示,苏有仁在九十四年八月遭检方声请羁押,而中央选举委员会仍同意让苏有仁参选在先,又公布其当选事实在后。

周锡玮认为,落实民主政治的精神,又不影响审判的原则,最好的解决方案是让苏有仁在一个公开的场所补行宣誓,再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予以停职。停职期间由县政府指派代理镇长,推行镇务。

内政部函示,苏有仁未能于三个月内补行宣誓,视同缺额。周锡玮说,这是不对的。未能于三个月内补行宣誓,依法是视同辞职,并非缺额;且是内政部不让他就职,不同意他在看守所宣誓,与他自己无法就职的情况不同。

周锡玮说,苏有仁目前只是羁押在案,判决确定前,依照无罪推论,政府依法不能剥夺他宣誓就职的权利。至于外界担心苏有仁羁押期间,影响莺歌镇务推动,周锡玮表示,宣誓人宣誓就职后,未能先行任事,县政府依法派员暂代。

若连续六个月未能执行职务时,依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条规定解除其职务,并办理补选。不过,周锡玮也说,一旦六个月后,苏遭解除镇长职务,然而一审判决为无罪时,将影响当事人权利。

苏有仁因为涉及镇公所公共工程涉嫌收受贿赂与围标工程,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去年十二月经板桥地检署侦查终结,由于苏有仁授受贿赂与图利之金额超过新台币一亿元,检方提起公诉具体求处无期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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