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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朝野同意设置警消安全基金 基金总额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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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员及协勤民力安全基金设置管理条例草案”,不过行政院主计处对于基金筹编方式有意见,内政部和立委也因基金运用范围看法分歧,会议主席、亲民党籍立法委员张显耀裁示相关条文交付朝野协商。

张显耀(高雄市)上午提案说明指出,现有的警消相关安全基金不敷使用,像是“警察及消防人员安全济助基金(警安基金)”约只能再运作六年,警消维安工作同仁伤亡补助抚恤经费需求孔急。

内政部长李逸洋表示,“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员及协勤民力安全基金设置管理条例草案”,旨在保障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员及协勤民力就医、就养权利,建立管理运作机制,应给予支持肯定。

主计处对于基金来源由行政院自本条例通过年度起,每年编列六亿元年度预算,直接拨缴基金,依序编列五年共计三十亿元的方式有意见,张显耀裁定交付朝野协商。

草案明定,已依其他法令发给因公殉职、死亡抚恤补助费者,若已达基金所定给予标准不再发给,未达标准仅发给差额,台湾团结联盟党籍立法委员黄适卓(台北市)认为不合理要求删除,但内政部坚持保留,一并交付朝野协商。

其它初审通过条文包括基金适用对象涵盖依警察、消防、海巡和空勤机关组织法规执行警察任务之人员,协助执行警察及消防机关勤务或工作的协勤民力。

除因公殉职、死亡抚恤者得支用基金,包括因公受伤、住院、复健者,因公重残者,其他相关安全济助、急难救助者,亦可请领基金以为补助。

基金成立后,由内政部长担任召集人,邀集各相关单位副首长以及专家学者,筹组九至十三人的管理委员会,以维持基金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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