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向霸权的新闻办说不!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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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2004年1月2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访问法国其间在法国国民议会演讲,在重点谈到民主和公民权利问题的时候,胡锦涛说:“我们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胡锦涛还说,“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基本自由依法得到维护和保障。中国已加入了21个国际人权公约。中国全国人大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将向中国全国人大提交批准该公约的建议”。胡锦涛重申:“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也是胡温政府的首要推行的国策,和谐盛世的国家能不能实现就是要看按不按法律办事。但是,浙江省新闻办的官员却蚍蜉撼树自不量力,背后公然对抗胡锦涛“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基本自由依法得到维护和保障”这宪法给予人民的权利。以他们容不得异己的本性和手段,变本加厉地查禁网民言路,千方百计地泯灭网民思想,毫无道理地封杀反映真实情况的民间网站《爱琴海》。恶意阻挠中华民族建设民主自由法治之现代化国家,将不同意见的网站消除于萌芽之中,非得把一切言论和资讯统统都纳入有利他们这些贪官的轨道上去,背着中共中央利用权力用《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这恶规搞出一个又一个焚书坑儒的闹剧。是可忍,而孰不可忍!中央有政策、他们就有对策。在他们的淫威下,国内缺少独立的思想,自由言论贫乏到令人齿冷的程度,960万平方公里凡是有生命的思想言论都给他们统一了!

国家宪法法定人民的言论自由、人的权利的一切解释权都被他们所掌握,他们的管治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出版,集会、结社等领域,而且对网民的思想、文化、甚至日常生活说什么、听什么、看过什么统统都要严密控制。国内网民不但被剥夺一切最基本的权利,没有任何个人选择的余地。如果拒绝就必然要受到整顿的迫害甚至封杀关站!换言之,他们要听什么的人们说得说什么!要你看什么你就得看什么。

因此,《爱琴海》网民为了不做聋哑的中国人,由网民成立了《爱琴海事件违宪审查申请代表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之规定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神圣权利,要求《全国人大法规审查备案室》根据《宪法》的条款,彻底废除《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这条违反《宪法》的恶规。俺天理个人要求全球网友大家签名支持《爱琴海》维权!用网友神圣的签名来表达属于自己的声音。在这民间网站走到了生死的历史性时刻,网民们自己要当家做主就要站起来向《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这条恶规和新闻办说不!

俺天理呼吁!同时也是要求:

1、公开审查,现场直播,让全国人民听一听、让全国网民看一看!

2、《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据此,公民对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对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恰恰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和保障。把《恶规》违宪的问题拿到桌面上,把一切暴露  在阳光下。

3、《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违反《行政许可法》。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第14条,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17条规定,除本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档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也就是说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都不能设定许可和审批。俺天理要求公开一切的证据,公开一切的理由,进行全民大讨论。有必要进行一场维护宪法、维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政大教育。

4、做到程式上的公开化,让国内外看到审查《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是否违宪的真相,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中国司法的公开化。公开化是法治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之一,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义!

(2006-04-02)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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