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广东走私食用油被判死缓

【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六日电)香港一名男子涉嫌在中国大陆走私食用油,逃税人民币二十四亿元,今天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刑两年。

综合香港电子媒体的报导,这名五十岁男子姓杨,香港居民,在中国大陆走私食油,逃税二十四亿元,并行贿海关人员。

不过,被告不服判刑,要求上诉。

至于同案另一名被告也被判死刑,缓刑两年,其余十名被告分别被判监三至十年。

报导指出,这个走私集团被控于一九九六至九八年期间,以买卖食用油的登记证明及许可证,以少报多进或不申报的方法,走私八十二万吨食用油,包括非法进口橄榄油和菜油等。

控方指该集团以曾以一千万元行贿海关人员,包括深圳及惠州港海关原关长,其中惠州港原关长已被判无期徒刑,深圳原关长正等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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