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书:是公检法,还是黑社会?

本案向政府已申诉无门,现向媒体控告、向全国人民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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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讯】控告人:邢景生、男、1946年5月16日生人、汉族,户口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工人新村28号楼3单元502室。

联系电话:0312-7538396 QQ号:175665293 电子邮箱地址:xingjingsheng66@hotmail.com

本案证据库的域名是:http://www.xing1946.net

第一被控告人:保定市公安局(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第二被控告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枉法裁判);

第三被控告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故意不履行监督职责)。

控告请求:请求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责令河北省保定市的公、检、法依法纠正故意制造的错案。同时,请求媒体利用舆论监督职能和力量协助纠正错案促进中国法制建设。

事实和理由:

背 景

(一)

保定市政府既违国务院制定的宗教政策又依权迫害合法教会依法维权的工作人员

1、国务院1980年颁布的188号文件规定:“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还给宗教团体”(有证据1为证)。

2、河北省委领导李文珊于1986年4月10日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克服‘左’的倾向,依然是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存在‘左’的影响的同志,有意无意地把教徒当作‘敌对势力’,不但不同他们交朋友,还处处去卡人家,以致造成不应有的隔阂和对立……当务之急是清退宗教团体房产,这方面中央和省里都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地方就是拖着不办,甚至顶着不办,这很不好,应当给予批评……”(有证据2为证)。

但是,自1980年国务院颁布188号文件法规之日起,至1994年控告人参与保定市天主教爱国会(以下简称:教会),请求原副市长李森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其房屋产权之日止。在这14年的时间里保定市政府有关部门并未给教会颁发任何“房屋所有权证” 保定市政府有关部门未执行国务院制定的政策,是铁的事实!

在上述背景下控告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参与了教会请求原副市长李森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退还教会房屋产权的工作。在退还宗教团体房屋产权的具体工作中,由于市政府解决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遗留问题调查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该办公室)并未按照国务院188号文件规定 “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还给宗教团体” 使教会损失巨大。

当时(1994年至1996年),天主教徒邢景生作为教会工作人员,为减少教会损失与该办公室在房屋产权具体的数量问题上产生了不一致,邢景生直言提出自己的意见,请求该办公室按照国务院188号文件:“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还给宗教团体……”。

邢景生的意见使“该办公室”的领导不满,称邢景生是“毒瘤”。“该办公室”为了其“工作的需要”,在1995年8月给市政府写了报告并由市领导做出批示。此“批示”就是1996年对邢景生劳动教养的理由与根据(有证据35《呈请劳动教养审批表》“劳动教养理由与根据”栏背面的第4条为证)。

综上,保定市政府既违反国务院制定的宗教政策又依权迫害合法教会依法维权的工作人员邢景生,铁证如山。

(二)

公安与天主教会之乱

在《宪法》明文规定“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国大陆,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却到了连合法天主教会工作人员邢景生维护教会合法权益也迫害的程度。保定市公安局胡编乱造的材料写道:

“为落实宗教房产,邢景生多次参与

1向党中央,国务院递交万民请愿书。

2向全国所有热爱祖国的宗教团体送发求助办法呼吁书。

3向天主教教区的神职人员及广大教友送发呼吁书。

4集体到法院坐等答复。

5通过各种渠道并将此问题曝光于全世界,争取声援。

6依法申请游行示威。

7向天主教在全国的主教团送函件。

致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敦促保定市政府协助市法院尽快结案的信函。为邢起草。

1995.5.16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所写的请愿书。邢修改过。

向市公安局写的申请书要求千人教徒,十五辆车示威游行。邢参与过。

向市公安局要求万人游行示威,100辆大轿车。

目的:尽快结案,别再拖。邢整理的”(有“证据3-1”为证)。综上,保定市公安局一处整的教会以上黑材料虽多属不实。但保定市公安局一处又于1996年3月15日胡编乱造了一份《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其中写到:“据工作中发现,天主教堂临时工作人员邢景生,与海外敌对势力相勾结,与梵蒂冈联系密切,利用教产等热点问题,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教徒闹事。

为维护我市的政治稳定,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工作的需要.呈请对邢景生立案侦查”有“证据4”为证。

由上述证据证明,邢景生是因维护合法天主教会的合法权益而遭地方政府栽赃陷害,且铁证如山。再说,办案人员明知办的是假案。所以,公安局将邢景生抓捕后,对上述“内罪”既不审、又不问。

而且,保定市公安局为掩盖陷害合法教会工作人员的真相,采用的手段是:在制裁邢景生的法律文书中不写是因邢参与合法教会的依法维权而受“法律”制裁。公安局使用“不写”的手段彻底剥夺了邢在参与合法教会“依法维权”问题上依法享有的“质证权、申辩权”。下面是保定市公安局对邢景生进行四编“罪名”的迫害过程:

(一)

一编“罪名”抓人

保定市公安局一处于1996年9月5日,对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控告人,莫名其妙的以刑事案件 “非法印刷嫌疑”之名,采取了收容审查的强制措施(有证据5为证 )。

(二)

搜家找茬

保定市公安局一处抓了与“非法印刷案件”依法无关的人难收场,于是就搜家找茬 !因没有与“非法印刷案件”有关的物品,于是就扣押与所立刑事案件无关的财物(有证据6 “扣押物品清单”为证)。

(三)

原副市长李森的意见

保定市公安局1996年9月5日将邢景生抓捕和搜家找茬后,原副市长李森1996年9月23日即对邢景生案提出意见。其写道:

1、这个案子非同小可,已经引起市委、市政府和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不能按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去处理,要看到涉及到政权稳定和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公安局要当作重特大案件按政治案搞。徐永跃书记对此很重视,曾专门打电话了解情况……。

2、……

3、……邢景生的问题要抓住机密文件、对抗政府、搞不稳定问题,至于看黄色录像,经济问题主要结案时用于非政治化、非宗教化处理”(有证据3-2下半页为证)。

(四)

二编“罪名”

公安搜家找茬后,就给控告人二编罪名叫 “诈骗”,对控告人劳教三年(有证据7,9706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为证)。控告人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五)

三编“罪名”

经复议(查)之后,公安就给控告人三编罪名。 将“诈骗罪名”改变为“1996年7、8月间控告人骗取个体司机高ⅩⅩ夫妇性生活录像带一盘,并多次观看和传播他人”仍决定对控告人劳动教养三年(有证据8,“97302号劳动教养复查决定书”为证)。控告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新市区人民法院1997年8月1日的新行初字第04号行政判决书以“主要证据不足” 等判决撤销了该“97302号劳动教养复查决定书”(有证据9第三页为证)。

(六)

四编“罪名”

在新市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97302号劳动教养复查决定书”之后,公安不但未依法放人,又给控告人四编罪名,以控告人与妻子婚前在自己家中观看过淫秽录像为由对控告人劳教三年(有证据10,97565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和证据27《结婚证》为证)。然而,公安将录像带确认为“淫秽物品”却没有《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

控告人认为:没有《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的录像带依法不能称之为“淫秽物品”。据此,控告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七)

原市委书记张士儒的批示

控告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后,市公安局即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暗箱(未质证)提交了原市委书记张士儒的批示。其写道:

“市公安局在97年7月7日,对新市区法院的函:因邢景生涉及政治性问题,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士儒等市委领导对此专案做了重要批示。

邢景生利用落实教产,多次煽动教徒,到市委、市政府上访、静坐,造成爱国教会极大的思想波动。

邢有诈骗、窃取国家机密,观看和传播淫秽录像等违法行为,我们本着政治性问题,非政治性解决,宗教问题非宗教性解决,请法院通盘考虑。”(有证据3-2上半页为证)。

注:此件系律师查卷复印。

(八)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为

在原市委书记张士儒之“批示”的违法干涉下,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略)不管控告人申明“我观看的不是淫秽录像”(有证据15第二页为证)并要求鉴定的情况,硬在公安局既不提供任何《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也不提供本案“录像带”的情况下,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以(1998)保行二终字第16号行政终审判决书维持了对控告人劳教三年的决定。

(九)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行为

控告人不服公安的违法行政;不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枉法判决,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人民的检察院按照自己的职责“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6月9日出具“申诉案件答复函” 建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见证据63)。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拒绝立案再审。保定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11月30日答复:此问题是法院的事,你(邢)找法院吧,检察院的程序已经走完了。

至此,保定市检察院即对自己审查认定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生效判决,不但没有按照职责“依法提出抗诉”而是推出不管!对它过去自己倡导的法制原则全然的不管不顾,以公开的不再有任何掩饰的、完全黑社会化的野蛮迫害宣示了保定市公、检、法对合法教会工作人员邢景生继续迫害的法制现状。

(十)

本案目前的情况

控告人在河北省保定市控告无门,万般无奈只好在互联网上向全国聘请律师并呼唤正义声援(当地律师优先)并向律师提供由司法机关盖印的证据。然而,本案证据库的域名2004年5月28日第一次被封杀。2005年1月14日第二次又被封杀。本案证据库的域名:http://www.xing1946.net虽然现又第三次开通,但不知哪日又会被封杀!

(十一)

结 束 语

控告人认为:公安局可以胡编乱造假案情对没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公民进行刑事抓捕是大事!公安局可以故意制造假证据陷害公民是大事!公安局可以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是大事!公安局能够不受监督的开动国家专政机器任意侵犯“人权” 是大事!本案经多年申诉,至今未纠正,有的公安人员竟拿出了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架式说:你愿到哪告就到哪告去吧。

然而,控告人仍认为:依法维权的路径在今日中国大陆不一定完全止绝。因此,控告人生命不息,依法维权不止!

坚决揭露原保定市委、市政府迫害合法教会工作人员的行为、保定市公安局故意制造假案的行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枉法裁判的行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故意不履行监督职责官官相护的行为!控告人认为:本案虽然在中国大陆的河北省保定市已申诉无门,中国大陆的首都北京

还有太阳。因此,控告人恳求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责令河北省保定市的公、检、法依法纠正故意制造的错案。控告人愿为促进完善中国的法律制度而奋斗! 故,同时请求媒体以本案为例,利用舆论监督职能和力量促进中国法制建设,为这个法制的社会讨还一个公道……!

控告人:邢景生 2005年12月4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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