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欺等罪 南韩检方对黄禹锡采不羁押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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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十二日专电)调查“为病患量身复制培育干细胞造假事件”的南韩检察当局,今天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处罚法”上的“诈欺”、“业务上挪用公款”、以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等罪嫌,将曾经一度被南韩政府封为“第一号国家科学家”的黄禹锡,采取了不羁押立案的措施。

南韩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特殊搜查组今天上午在首尔市瑞草洞检察厅办公大楼,透过电视现场实况直播,就有关“干细胞造假事件”经过五个多月调查结果,发表了前述内容的终结报告。

检调当局强调,黄禹锡坐镇指挥了包括在美国“科学”杂志以捏造的资料档案,发表有关成功复制干细胞的研究论文等在内的整个造假过程。

尤其,黄禹锡于二○○五年九月,利用虚假论文进行媒体抄作,争取到国民的信任与爱戴后,以夸张不实的研究成果,向“农业协同组合”和“SK集团”各骗取了十亿韩元的研究赞助金。

检方指出,黄禹锡于二○○○年十月至二○○五年二月之间,向“新产业战略研究院”以采购研究用牛只的名目,挪用了五亿九千二百万韩元,并透过利用亲友名义开设的六十多个银行户头进行洗钱等,迫使检调单位在追踪其挪用公款的资金流向时,吃尽了苦头。

同时,黄禹锡于“生命伦理法”生效后的二○○五年一月至八月之间,透过“哈娜妇产科医院”向二十五名妇女,以提供卵子的代价,支援了三千八百韩元的“为无法怀孕的妇女进行人工受精手术”的补助费,严重地违反了“生命伦理法”。

至于曾震撼国际的“为病患量身复制培育干细胞”,检方调查结果认为,系求功心切的黄禹锡科研小组的金善钟研究员,禁不起社会朝野期盼的心理压力以及为了争取黄禹锡的信任,而擅自将贮存在“米兹梅迪医院”里的受精卵干细胞,和国立首尔大学兽医院研究室的干细胞进行掺合移殖等造假的,因此,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为病患量身复制培育干细胞”。

金善钟被检方以违反“妨害业务”及“唆使湮灭证据”之嫌疑,予以不羁押立案。

另外,黄禹锡科研小组的核心成员李柄千、姜成根、尹贤洙教授,因涉嫌以捏造的收据骗取研究经费,也被检方以违反“诈欺罪”,予以不羁押立案。

对于采取不羁押立案的措施,南韩检方强调,在国际社会上科学家捏造论文等事端屡见不鲜,却没有因此而遭羁押法办之前例,同时,黄禹锡等已对于自己的研究生命–诚实和信任,造成了无法洗刷的污点,因而采取了前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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