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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财产 将强制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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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台北报导〕法务部昨天邀集监察院、司法院等相关单位举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研讨会,对于总统以降、中央部会首长到直辖市首长、议员等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达成采“强制信托”共识。

防范内线交易弊端

法务部表示,现行盲目信托制度,委托者与受托业者间易发生“内线交易”不易防弊,因此修法原则上采强制信托,政府官员的财产变动才能公开透明。

法务部表示,现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规定,可信托也可不信托,由于立法当时未通过信托法,因此对于信托事宜并未规范;如今为符合廉能政治风气,决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中增加“财产信托”条款,规范需申报的公职人员信托事宜。

法务部指出,“盲目信托”有不用申报、不用公开、不用强制等特性,一旦有台面下动作,反易成为隐匿财产工具,真正被蒙蔽的反而是社会大众。

处分动作须先申报

强制信托虽然保留委托人对财产的处分权,但为避免公职人员以指示或其他方法遂行利益输送,修正草案也规定委托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有意要指示前,需先通知财产申报单位。

此举,一则可以公开供民众监督,再来公职人员对信托的财产也仍有运用决定权,同时不致使委托人或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因现行盲目信托制遭受托机构任意处分财产,而遭到不可测的损害。

修正草案也规定,公职人员可保留一户不动产、农地等,除非股票或不动产等财产太少,信托业者不愿受理外,公职人员其他不动产及上市、上柜股票等原则上都须强制信托。

行政院日前将原呈报草案退回重修,法务部政风司昨天邀集监察院、考试院、司法院、金管会、财政部等相关单位开会,对于社会瞩目的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副院长、部会首长、政务委员、立委、直辖市首长、议员等公职人员的财产信托方式,达成前述共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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